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II.新生或新造唯独由主通过仁爱和信仰这两种方法,在人的合作下实现
576.关于仁爱和信仰那一章已经说明,重生是由主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尤其参看这一点: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节)。这两者,即仁爱和信仰,被称为方法,是因为它们将人与主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仁爱成为仁爱,使信仰成为信仰。这种结合是无法实现的,除非人参与自己的重生;这就是为何说在人的合作下。前面的章节好几次论述了人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天生无法摆脱这种感觉:他只靠自己的能力来完成这一过程,所以这里将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在一切动作,因而在一切行动中都有一个主动元素和一个被动元素;也就是说,主动元素行动,被动元素从主动元素那里行动,或说作为回应而行动;因此,这两种元素产生一个单一的动作,或说这两者结合构成一个单一的动作,比较像磨粉机由轮子驱动,马车由马拉动,也比较像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一般来说,像工具因由主因驱动。每个人都知道,这两者一起产生了一个动作。至于仁爱和信仰,主行动,人从主那里行动,或作为回应而行动,因为主的主动在人的被动里面,或说主的活动促使人类回应;因此,正确行动的能力来自主,从中行动的意愿似乎是人自己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由此能与主一起行动,从而与主结合;但他也可以利用神性领域之外的地狱能力,即一种外来能力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是指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的人的行动。但为了让读者对这个主题有更清楚的观念或感知,它将通过下面(TCR 578节)的对比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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