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65

265.启示录4:2–6(前

265.启4:2–6(前半部分).立刻,我在灵里;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

“立刻,我在灵里”表示当有了启示时,一种属灵状态(266节);“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267节)。

“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表示在因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而透明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的表象(268节);“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在众天堂围绕主的神性真理的表象(269节)。

“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在审判之前,主在高层天堂所排列的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270节);“身穿白衣”表示在低层天堂,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271节);“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被神性良善按顺序排列的一切真理,因而也表示一切先前的天堂(272节)。

“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天堂里的神性真理的光照,以及对它的理解和感知(273节);“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274节)。

“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表示在其总体事物所在的终端的神性真理的表象,它凭在初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的流注而透明(275节)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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