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1.“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表示现在对即将到来之事的启示。这从“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voice)”是指凡从主发出,并被天使和世人感知到的东西,在此尤指对最后审判之前,最后审判之时和之后将要发生的即将到来之事的启示,因为接下来论述的就是这些事。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声音(voice)”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神性真理(AC 219—220, 375, 3563, 6971, 8513, 9926节);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清楚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众水上;耶和华的声音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声音满有荣耀。耶和华的声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声音使火焰分岔。耶和华的声音使旷野震动。耶和华的声音使母鹿落胎;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诗篇29:3–9)
该诗篇论述了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神性真理;该诗篇所提到的事物描述了它的效果,无论在善人身上,还是在恶人身上;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的声音(voice)”表示什么。
约翰福音:
祂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祂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生人的声音。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但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5, 16, 26, 27)
在圣言中,“(绵)羊”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此处“声音”(voice)不是指一个声音,而是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流入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赋予他们聪明,并且只要他们处于良善,就赋予他们智慧;聪明属于真理,智慧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耶利米书:
大地的制造者用自己的聪明展开了诸天,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耶利米书10:12, 13; 51:16)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众水上,耶和华在大水上。(诗篇29:3)
启示录:
人子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启示录1:15)
又: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多水的响声。(启示录14:2)
耶和华的响声和天上的响声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真理,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神性真理;之所以把它比作“多水的声音”,是因为“水”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这就是“水”的含义(参看AE 71节)。
诗篇:
世上的列国啊,你们要向主唱诗。向那乘驾在亘古之天的天之上的;看哪,祂要发出声音,强有力的声音。(诗篇68:32, 33)
约翰福音:
我告诉你们,时候将到,就是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的时候。(约翰福音5:25)
约珥书:
耶和华必从耶路撒冷发声,天地就震动。(约珥书3:16)
又:
耶和华在祂军旅前发声;遵行祂话的天象数不清。(约珥书2:11)
此处耶和华的“声音”(voice)表示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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