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959. 启16: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显现。这从“从殿中出来的声音”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殿中出来的声音”是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261, 668节);声音从中出来的“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圣言,神性真理,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都在圣言中(AE 948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如前面所常说的。由于他们所拿的“七小瓶或灾”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所以“七位天使”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显现。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进一步论述了它们的显现。
(续:第二诫)
前一章在每一节的末尾论述了十诫中的第一诫,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论述十诫的其它诫命;此处是第二诫:不可亵渎神的名。此处首先阐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然后阐明“亵渎”它是什么意思。“神的名”表示神被敬拜所凭借的一切品质。因为神在自己的品质中,就是祂自己的品质。神的本质是神性之爱,祂的品质是由此而来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对地上的我们来说,它就是圣言。故经上在约翰福音中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因此,它也是取自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的教义;因为敬拜就是照该教义来进行的。
由于祂的品质是多方面的,因为它包含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所以祂有许多名字;每个名字都涉及并表达祂的品质,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除了其它名字外,祂还被称为“耶和华”(Lord Jehovah),“万军之耶和华”,“主”,“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神”,“弥赛亚或基督”,“耶稣”,“救主”,“救赎主”,“创造者或造物主”,“形成者”,“制作者或造作者”(Maker),“王”,“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磐石和石头”,“示罗”,“沙代”,“大卫”,“先知”,“神的儿子”,“人子”。所有这些名字都是那一位神的名字,那一位神就是主;然而,在圣言提到它们的地方,它们表示不同于其它神性属性或品质的某种普遍属性或神性品质。同样,在祂被称为“父,子,圣灵”的地方,不要理解为三个神,要理解为一位神;或它们不是三个神性,而是一个神性。这三位一体为一,就是主。
由于每个名字都表示某种不同的属性或品质,所以“亵渎神的名”不是指亵渎名字本身,而是指亵渎祂的品质。名字之所以也表示品质,是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品质而得名;神或主的品质就是来自祂的一切,祂凭借这一切而受到敬拜。这就是为何在地狱,主的神性品质得不到承认,所以那里不能提主的名;这也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能说出主的名,除非祂的神性被承认;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心里,因而出于爱和由此而来的承认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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