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178.关于这个星球上的订婚和结婚,他们说,当女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她就待在家里,在结婚之日前不可外出。然后,她被带到一个夫妻房,许多适婚少女也被带到那里;她们在此被安置在一道齐腰的屏风后面,只露出她们的脸和胸。然后,少男便来到这里为自己选择妻子。当一个少男看中一位适合他的女孩,并且从心灵上被她吸引时,他就去和她牵手。如果这个女孩跟着他,他就把她带到早就预备好的一个房间,使她成为他的妻子。他们从脸上就能看出他们的性格是否合适,因为每个人的脸都是其心灵的标志,没有丝毫掩饰或欺骗。为确保整个过程文雅得体,没有淫荡的意味,一位老翁坐在少女的后面,一位老妇则坐在他旁边,以进行观察。这样的地方有很多,少女都被带到这里;还有规定时间让少男作出自己的选择。他们若在一个地方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少女,就到另一个地方;若这一次没有找到,就下一次再来。他们继续说,一个丈夫只能有一个妻子,永远不可超过一个,因为这违反神性次序。(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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