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142.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其他灵人,他们出现在与我交谈的灵人之下的一个地方。不过,他们都是偶像崇拜者,因为他们拜类似于人、但不漂亮的石像。要知道,所有人一进入来世,起初都像在世时那样举行敬拜;但逐渐从中被引退。原因在于,一切敬拜被植入人的内在生命,只能逐渐被移走并根除。一看到这个石像,我得以告诉他们说,他们不该拜死物,而要拜活物。对此,他们回答说,他们知道神活着,石头不会活着;但当看到类似于一个人的石头时,他们才能想到一位活着的神;否则,他们的思维观念无法被固定并指向一位不可见的神。于是,我可以告诉他们说,当思维观念被固定并指向主,也就是在思维上具有人形的可见之神时,它们就能被固定并指向一位不可见的神。当人与主联结时,他能以此方式在思维和情感,因而在信和爱上与一位不可见的神联结,别无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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