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4
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门开了;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
2.立刻,我在灵里;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
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
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
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
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
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
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
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时代的时代者的时候,
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
11.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
诠 释
258.前面(AE 5节)指出,这本预言书论述的主题不是基督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如迄今为止人们所认为的,而是教会和天堂在末期的状态,末期就是将有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时候,也就是将有一个新教会在天上和地上形成的时候,因而审判发生的时候。之所以说天上的一个新教会,是因为那里也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参看《天堂与地狱》,221–227节)。由于这些是本书论述的主题,所以第一章论述了作为审判者的主;第二章和第三章论述了那些属教会的人和那些不属教会的人,因而论述了那些在要废除的先前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在要形成的新天堂的人。第二章和第三章所论述的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在教会里的人,以及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参看AE 256—257节)。这第四章则论述了审判之前,对一切事物,尤其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安排;因此,现在在天上看见一个宝座,宝座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上面;宝座旁边还有四个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这些事物描述了审判之前,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因为在对本章的解释中,我们会看到审判。要知道,在有变化发生之前,一切事物都必须重新安排,为将来的事件做准备;因为主预见一切事物,并照着这种预见处理和提供它们。因此,天堂中间的“宝座”表示审判,“坐在宝座上的”表示主;二十四位长老坐在上面的“二十四个宝座”表示总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真理,审判就从这些真理并照着它们来施行。“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免得先前的天堂因即将发生的显著变化而受到伤害,并且以后一切事都要照着秩序来行;也就是说,那些内层邪恶的人要与那些内层良善的人分离,后者被提入天堂,而前者被扔进地狱。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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