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8

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

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一扇门开着;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2立刻,我在灵里;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3那坐着的,外表好像碧玉和红宝石;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头上戴着金冠冕。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6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7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活物像飞鹰。8四活物周围各有六个翅膀;里面都满了眼睛;他们昼夜不住地说,圣哉,圣哉,圣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那坐在宝座上,活到时代的时代者的时候,10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11主啊,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
诠 释
258.前面(AE 5节)指出,这本预言书论述的主题不是基督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状态,如迄今为止人们所认为的,而是教会和天堂在末期的状态,末期就是将有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时候,也就是将有一个新教会在天上和地上形成的时候,因而审判发生的时候。之所以说天上的一个新教会,是因为那里也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参看《天堂与地狱》,221–227节)。由于这些是本书论述的主题,所以第一章论述了作为审判者的主;第二章和第三章论述了那些属教会的人和那些不属教会的人,因而论述了那些在要废除的先前天堂的人,以及那些在要形成的新天堂的人。第二章和第三章所论述的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在教会里的人,以及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参看AE 256, 257节)。这第四章则论述了审判之前,对一切事物,尤其天堂里的一切事物的安排;因此,现在在天上看见一个宝座,宝座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上面;宝座旁边还有四个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这些事物描述了审判之前,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因为在对本章的解释中,我们会看到审判。要知道,在有变化发生之前,一切事物都必须重新安排,为将来的事件做准备;因为主预见一切事物,并照着这种预见处理和提供它们。因此,天堂中间的“宝座”表示审判,“坐在宝座上的”表示主;二十四位长老坐在上面的“二十四个宝座”表示总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真理,审判就从这些真理并照着它们来施行。“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免得先前的天堂因即将发生的显著变化而受到伤害,并且以后一切事都要照着秩序来行;也就是说,那些内层邪恶的人要与那些内层良善的人分离,后者被提入天堂,而前者被扔进地狱。

真实的基督教 #190

190.如此思考之人

190.如此思考之人想不到,主耶和华,天地之神,藉着摩西和众先知说出圣言,因此圣言只会是神圣真理,而非别的。因为主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必是神圣真理。他也想不到,主救主和耶和华一样,祂在福音书中所说的圣言,有很多出自祂自己的口,剩下的则由祂口中的气,也就是圣灵,藉着祂的十二个门徒说出来。正因如此,如主自己所说,祂的话里面有灵和生命,祂就是那启示之光,祂就是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10,14)
“雅各井”表圣言(如申命记33:28那样)。故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因为祂就是圣言。“活水”表圣言的真理。
耶稣,人若渴了,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之道(或话语)。(约翰福音6:68)
耶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是真理和生命,因为祂就是真理和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道”(圣言)表主的神圣真理,唯独祂里面有生命和光。因此缘故,来自主并就是主的圣言(道)被称为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17:13;
31:9);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泉源(撒迦利亚书13:1);以及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经上说:
宝座中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在其它经文中,圣言还被称为“圣所”和“帐幕”,主与人在里面同住(以西结书37:26-28;启示录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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