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由于这本预言书经常提到数字,没有人能知道这些数字所包含的事物的灵义,除非他知道这些具体数字都表示什么,事实上,圣言中的所有数字和所有名字一样,都表示属灵事物,还由于除了其它数字外,数字“七”也经常提到,所以我想在此说明,“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也表示完全和完整;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的,也表示完全和完整,因为完全和完整论及一个事物的量级,而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论及量级。数字“七”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以西结书: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点火烧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他们必埋葬歌革,洁净那地七个月。(以西结书39: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中一切事物的荒凉;“住以色列城邑的人”表示一切真理之良善;“点火”表示通过邪恶吞噬。“军械,就是大盾小牌、弓箭、梃杖、枪矛”是指属于教义的一切;“用它们来烧火,直烧七年”表示通过邪恶把它们全部完全吞噬。“歌革”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烧它们,洁净那地”表示把他们全部摧毁,彻底洁净他们的教会。
耶利米书:
他们的寡妇要比海沙还增多,我要给他们招来午间的荒废者,攻击少年人的母亲。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8, 9)
要增多的“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并渴望虚假的人;“少年人的母亲”表示教会;“午间的荒废者”表示该教会的荒废,无论他们可能多么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生过七个的要衰弱无力,呼出自己的灵魂”表示因被赋予圣言而被赋予一切真理的教会将要灭亡;因为“生过七个的”表示那些被赋予一切真理的人。这话尤其是针对犹太人说的。
同样,在撒母耳记上:
饥饿的,不再饥饿;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再饥饿的“饥饿的”是指那些渴望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不生育的,生了七个”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因而表示外邦人,一切事物都要赐给他们;“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表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这些真理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诗篇:
加七倍归还到我们邻舍的怀里。(诗篇79:12)
摩西五经:
犹太人要因他们的罪而受七倍惩罚。(利未记26:18, 21, 24, 28)
“七倍”在此表示完全。
路加福音:
倘若你的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一天七次转向你,说,我悔改了,你都要饶恕他。(路加福音17:4)
此处,倘若他七次回转,要饶恕七次表示每当他回转,都要饶恕,因而始终或任何时候都饶恕。但为免得彼得把这些话理解为七次,主向他解释了自己的意思,如马太福音所记载的:
彼得说,主啊,我弟兄若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多少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 22)
“七十个七次”表示始终,不用数算。诗篇:
我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164)
“一天七次”表示始终,或任何时候。
又:
耶和华的言语是纯净的言语,是在土炉中精练、炼净七次的银子。(诗篇12:6)
此处“银子”表示源于神性的真理;“炼净七次”表示彻底、完全洁净。
以赛亚书: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日光”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必没有任何虚假,因而彻底、完全洁净。
马太福音:
污灵必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住在那里。(马太福音12:45; 路加福音11:26)
此处论述的是亵渎,要与这个污灵一起回来的“七个污灵”表示一切邪恶之虚假,因而对良善和真理的完全毁灭。
在但以理书,要经过巴比伦王的“七期”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七期要经过他。(但以理书4:16, 25, 32)
“巴比伦王”表示那些亵渎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人;“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要给他一个兽心”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真正人性的东西将在他身上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切恶魔般的东西;要经过他的“七期”表示亵渎,也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彻底毁灭。
由于“七”和“七次或七期”表示一切事物,也表示完全,所以以色列人被给予以下吩咐,出埃及记:
亚伦和他儿子的手要被充满七天。(出埃及记29:35)
又:
坛七天要分别成圣。(出埃及记29:37)
又:
亚伦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圣衣。(出埃及记29:30)
利未记:
亚伦和他儿子供祭司职分时,七天不可出会幕(利未记8:33, 34)
又:
要在坛角上行七次赎罪之礼。(利未记16:18, 19)
又:
要用油使坛七次成圣。(利未记8:11)
又:
要对着幔子弹血七次。(利未记4:16, 17)
又:
当亚伦进到施恩座前时,要用手指朝东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
民数记:
要向会幕弹七次分离水。(民数记19:4)
利未记:
要在那大麻疯求洁净的人身上洒七次血。(利未记14:7, 8, 27, 38, 51)
出埃及记:
灯台要有七盏灯。(出埃及记25:32, 37; 37:18–25)
又:
要守节七天。(出埃及记34:18, 利未记23:4–9, 39–44; 申命记16:3, 4, 8)
以西结书:
这节的七日,每日要用公牛七只,公绵羊七只为燔祭。(以西结书45:23)
民数记:
巴兰筑了七座坛,献上七只公牛,七只公羊。(民数记23:1–7, 15–18, 29, 30)
利未记: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就是七次七年,然后七月使禧年的号角发声。(利未记25:8, 9)
从数字“七”的含义可以看出下面这些表示什么:
创造的七日。(创世记1章)
四千人因七个饼而得饱足,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马太福音15:34–38; 马可福音8:5–9)
由此清楚可知,以下这些表示什么,启示录:
七个教会。(启示录1:4, 11)
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启示录1:13)
祂右手中的七星。(启示录1:16, 20)
神的七灵。(启示录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用七印封着的书卷。(启示录5:1)
被赐给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发出声音的七雷。(启示录10:3, 4)
掌管最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启示录16:1, 6)
盛满最后七灾的七碗。(启示录16:1; 21:9)
以及在圣言中,提到“七”的别处。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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