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4

254.“就如我得了

254.“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比较像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主自己时,是指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由于这个过程通过试探和胜利实现,所以经上说“就如我得了胜”。主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而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1, 293, 302节)。“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为“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天上;“宝座”表示天堂,如前所述。主在众天堂的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它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

当主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时,之所以在教会成员与主自己之间作一个对比,是因为主在世上的生活就是一个榜样,教会成员要照着这个榜样生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6, 17)

这就是为何在其它地方,主将自己与其他人作对比,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诫命,住在祂的爱里。(约翰福音15:9, 10)

又:

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翰福音17:16, 18)

又: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翰福音20:21)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4, 26)

主论到祂与人的结合,就如同论到祂与父的结合,也就是说,如同论到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结合,因为主不与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结合,只与同人在一起的祂自己的东西结合。主移除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赋予祂自己的东西,并住在里面。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如从念给那些靠近圣餐之人的祷文和劝诫所清楚看到的,其中有这些话:我们若怀着一颗真正忏悔的心和活的信仰领受圣餐(因为这时,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基督,并基督与我们就为一(也可参看约翰福音6:56)。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11—12节)的说明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由此可知,由于天使和世人所接受的主的神性构成他们里面的天堂和教会,所以他们与主为一,正如主与父为一。

为了更清楚地知道当如何理解主所说的这句话,即“祂在祂父的宝座上与父同坐”,必须知道,“神的宝座”是天堂,如前所示,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却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主自己不在天堂中,而是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祂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太阳的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圣火”表示神性之爱。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的光因是属灵之光,故是神性真理;热因是属灵之热,故是神性良善。后者,即神性良善由“天上的父”来表示。主是天堂的太阳,由此发出的光和热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HH 7–1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天上的父”和“天父”表示什么,如在马太福音:

要善待你们的仇敌,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4, 45)

又: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天上的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48)

又:

你们虽然邪恶,尚且知道拿好礼物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马太福音7:11)

又:

惟独遵行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7:21)

又:

一切植物,若不是天父栽种的,必要连根拔除。(马太福音15:13)

以及在其它地方(如在马太福音5:16; 6:1, 6, 8; 12:50; 16:17; 18:14, 19, 35; 马可福音11:25, 26; 路加福音11:13)。

“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因为他们的天使常见我在天上的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他们见在天上的父的面”表示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看不到祂的面,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5:37; 6:46)

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看出来: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显然,没有人被禁止称呼他在地上的父亲为“父”,主在此也没有禁止;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并且除了那一位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主这样说话,是因为在新旧约圣言中,“父”在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也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


真实的基督教 #387

387.记事三:

387.记事三:

当这两位天使从视线中消失时,我看到右边有一个园子,里面有橄榄树、无花果树、月桂树和棕榈树,是照着它们的对应关系按顺序来种植的。当我朝那边望去时,我看到天使和灵人在这些树木中间散步和交谈;有一位天使灵看着我。那些正在灵人界为天堂做准备的人被称为天使灵。这个灵人离开园子向我走来,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我们的乐园吗?你会听到、看到奇妙的事。”于是,我就和他同去,他对我说:“你所看到的这些人(因为那里有许多人)都处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处于智慧之光。这里还有一座宫殿,我们称之为智慧圣殿;但那些自以为智慧的人都看不见它,更不用说那些自以为足够智慧的人,尤其那些以为其智慧源于自我的人。原因在于,这些人没有处于出于对真正智慧的爱而接受天堂之光的状态。真正的智慧在于一个人在天堂之光中看到,他所知道、理解并拥有智慧的东西,与他所不知道、不理解,也没有智慧的东西相比,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因而几乎什么都不是。凡在这个美丽乐园里,出于感知和内在视觉承认自己的智慧相对来说如此之少的人,都会看到这座智慧圣殿;因为使他能看到这殿的,正是心智中的内在之光,而不是没有内在之光的外在之光。”

由于我经常想,情况必是这样,首先出于知识,然后出于感知,最后出于内在之光承认,人的智慧如此之少,所以现在我被恩准看到这座圣殿。圣殿的形式美妙绝伦;它高耸于地面之上,方方正正,墙是水晶的,殿顶是透明碧玉的,呈优雅的拱形,其根基是各样宝石的。通向它的台阶是抛光大理石的,台阶两侧有狮子及其幼狮的浮雕。然后我问可否进入,被告知可以;于是,我拾级而上。当我进去时,我看到基路伯状的形式在殿顶下飞翔,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我们走的地板是香柏木的;整座圣殿因殿顶和墙壁的透明而被建造为光的形式,或说作为光的代表而被建造。

天使灵与我一起进去,我把我从两位天使那里听到的关于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的话告诉了他。然后,天使对我说:“他们没有谈到第三个吗?”“什么第三个?”我问。他回答说:“功用的良善。没有功用的良善,爱和智慧什么都不是,只是理想实体,只有当它们存在于功用中时,它们才成为现实。爱、智慧和功用是三样不可分割的东西;若分开,它们什么都不是。爱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是,而是通过智慧取得一种形式,即功用,或说它在智慧中为某种东西取得形式,它为之取得形式的这种东西就是功用;因此,当爱通过智慧而在功用中,或以功用来表达时,它就真实存在了,因为它实际上存在了。爱、智慧和功用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什么都不是,除非它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如果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消失或被摧毁,那么整个就都消失或被摧毁,变得一无所有,什么都不会留下。

“仁爱、信仰和作为或行为也是如此。没有信仰的仁爱什么都不是,没有仁爱的信仰什么都不是,没有作为或行为的仁爱和信仰什么都不是;但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或当以作为或行为来表达时,就会照着这些作为或行为的功用而成为某种事物。情感、思维和运作也是如此;意愿、理解力和行动同样如此;因为没有理解力的意愿,就像没有视觉的眼睛;没有行动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像没有身体的心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这座圣殿中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里的光光照心智的内层。

“几何学也教导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完整和完美的,除非它是三维一体;因为一条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变成一个平面;一个平面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变成一个立体;因此,第一个维度必须扩展成第二个维度,以便这两个维度可以存在,它们共存于第三个维度中。这适用于一切受造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它们终止于第三种形式或第三个阶段。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数字三表示完整和整体之物。既然如此,我不禁感到诧异,有些人只信奉信仰,有些人只信奉仁爱,有些人只信奉作为或行为;而事实上,唯独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或没有第三个的任何两个都没有真实的存在,或说没有第二个的第一个,或没有第三个的第一个和第二个,什么都不是。”

然后我问:“难道一个人不可以有仁爱和信仰,却没有作为或行为吗?难道一个人不可以有对某事的爱,也思想它,却不去实现它吗?”天使灵回答我说:“他可以,但只是理想上或理论上可以,实际上或在现实中不可以。他必须处在行动的努力或意愿中,或说必须努力或意愿去做;意愿或努力本质上是行动,因为它是一种行动的持续努力;当它抵达它的终端时,或说当行动的机会出现时,它就变成外在上的行动。因此,努力和意愿作为内在的行动而被一切智者接受,因为它们被神接受,就好像它们是外在行动,只要当机会出现时,它们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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