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2

252a.“我与他,

252a.“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将天堂的幸福分享给他们。这从“坐席”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席”是指天堂良善的共享。“坐席”之所以表示共享,是因为在圣言中,筵席,节期,午餐和晚餐都表示因爱而联合,因而表示爱之快乐的共享,因为一切快乐皆源于爱。这些事物从饼和酒,以及一起吃的含义中获得自己的含义:饼和酒表示爱之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一起吃表示共享和归给。这一点以前由逾越节的晚餐来表示,如今由“圣餐”来表示(参看AE 1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经上提到“坐席”,是因为婚礼是在晚餐时分举行的;结婚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因此,启示录上说:

凡被召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又: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晚餐。(启示录19:17)

由于晚餐表示因爱而联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所以主将教会和天堂比作“晚餐”,还比作“婚礼”;在路加福音比作“晚餐”:

家主摆大晚餐,请了许多人;被请的众人都推辞。于是家主动怒,吩咐他的仆人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论到那些被请的人,说,他们没有一个得尝晚餐。(路加福音14:16–24)

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马太福音22:1–15)几乎所表相同。此处“晚餐”表示天堂和教会;“那些被请推辞的人”表示犹太人,那时教会在他们中间;因为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以及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的地方。“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那时在教会之外的人。天堂和教会在此被比作“晚餐”和“婚筵或婚礼”,是因为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彼此的联合,和由此而来的各种快乐、幸福的共享;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相互的联合(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快乐、幸福的共享(HH 396–400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都说,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一起吃饭,这在灵义上表示他们要享受祝福和幸福。因此,在那里一起吃饭与“坐席”所表相同,如在路加福音:

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9)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那些将“从东、西、北、南”而来的人是指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在圣言中,四个方位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6847节);因此,“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与主结合,并通过爱彼此联合,通过这种结合和联合享受永恒的祝福和幸福,这一切唯独来自主。

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人等候从婚筵上回来的主人;他来敲门时,他们就给他开门。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5等)

束上带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9961节);点着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属天的奥秘》,9548, 9551, 9783节);“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伺候他们”表示赋予他们各种良善。

同一福音书:

我在试炼之中,你们是始终同我在一起的; 我将国委派给你们,正如我父委派给我一样,叫你们在神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28–30)

“在神国里,在主的席上吃喝”是指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并享受天上的祝福。

马太福音: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这番话是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的;“葡萄树的产物”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祝福和幸福。

在圣言中,“筵席”与“晚餐”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精酿的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肥甘的筵席”表示良善的归给和共享,“精酿的酒的筵席”,或最好的酒表示真理的归给。“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10033节);也表示爱之快乐(AC 6409节);“酒”表示仁之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真理(AC 1071, 1798, 6377节)。

252b.十个童女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具有同样的含义,对此,马太福音上如此记着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谨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谨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爱和信与主的结合;“婚筵或婚礼”表示这结合;“油”表示爱之良善,“灯”表示信之真理。为清楚说明主在那里所说的每句话都有一个灵义在里面,我想更具体地展开这个比喻的灵义。好比十个童女的“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所有或全部,“童女”表示那些处于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这种情感构成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表示教会的“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如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启示录说:“童女跟随羔羊。”她们出去迎接新郎所带的“灯”表示信之真理;“新郎”表示在通过爱和信与天堂和教会结合方面的主;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一种婚姻,该婚姻表示这种结合。“五个谨慎的童女”和“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源于爱之信的教会之人,和那些处于与爱分离之信的人,与马太福音(7:24, 26)提到的“谨慎的”和“愚拙的”所表相同。有喊叫的“半夜”表示最后的审判,一般表示人生命的最后状态,就是他被判定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的时候;“那时愚拙的童女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谨慎的回答说,她们应到卖油的那里买”,表示所有人死后的状态,那时,那些信里面没有爱之良善,或没有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渴望为自己获得它,但却是徒劳,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如何,他仍旧如何。由此清楚可知,“进去赴婚筵”的“谨慎童女”表示什么, “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的“愚拙童女”表示什么。“我不认识你们”表示主不与他们结合,因为进行结合的,是属灵之爱,而不是没有爱的信;事实上,主与那些处于爱,由此处于信的人同住,祂认识这些人,因为祂自己就是在那里。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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