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2

252a.“我与他,

252a.“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将天堂的幸福分享给他们。这从“坐席”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席”是指天堂良善的共享。“坐席”之所以表示共享,是因为在圣言中,筵席,节期,午餐和晚餐都表示因爱而联合,因而表示爱之快乐的共享,因为一切快乐皆源于爱。这些事物从饼和酒,以及一起吃的含义中获得自己的含义:饼和酒表示爱之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一起吃表示共享和归给。这一点以前由逾越节的晚餐来表示,如今由“圣餐”来表示(参看AE 1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经上提到“坐席”,是因为婚礼是在晚餐时分举行的;结婚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因此,启示录上说:

凡被召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又: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晚餐。(启示录19:17)

由于晚餐表示因爱而联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所以主将教会和天堂比作“晚餐”,还比作“婚礼”;在路加福音比作“晚餐”:

家主摆大晚餐,请了许多人;被请的众人都推辞。于是家主动怒,吩咐他的仆人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论到那些被请的人,说,他们没有一个得尝晚餐。(路加福音14:16–24)

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马太福音22:1–15)几乎所表相同。此处“晚餐”表示天堂和教会;“那些被请推辞的人”表示犹太人,那时教会在他们中间;因为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以及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的地方。“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那时在教会之外的人。天堂和教会在此被比作“晚餐”和“婚筵或婚礼”,是因为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彼此的联合,和由此而来的各种快乐、幸福的共享;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相互的联合(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快乐、幸福的共享(HH 396–400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都说,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一起吃饭,这在灵义上表示他们要享受祝福和幸福。因此,在那里一起吃饭与“坐席”所表相同,如在路加福音:

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9)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那些将“从东、西、北、南”而来的人是指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在圣言中,四个方位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6847节);因此,“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与主结合,并通过爱彼此联合,通过这种结合和联合享受永恒的祝福和幸福,这一切唯独来自主。

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人等候从婚筵上回来的主人;他来敲门时,他们就给他开门。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5等)

束上带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9961节);点着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属天的奥秘》,9548, 9551, 9783节);“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伺候他们”表示赋予他们各种良善。

同一福音书:

我在试炼之中,你们是始终同我在一起的; 我将国委派给你们,正如我父委派给我一样,叫你们在神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28–30)

“在神国里,在主的席上吃喝”是指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并享受天上的祝福。

马太福音: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这番话是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的;“葡萄树的产物”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祝福和幸福。

在圣言中,“筵席”与“晚餐”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精酿的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肥甘的筵席”表示良善的归给和共享,“精酿的酒的筵席”,或最好的酒表示真理的归给。“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10033节);也表示爱之快乐(AC 6409节);“酒”表示仁之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真理(AC 1071, 1798, 6377节)。

252b.十个童女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具有同样的含义,对此,马太福音上如此记着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谨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谨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爱和信与主的结合;“婚筵或婚礼”表示这结合;“油”表示爱之良善,“灯”表示信之真理。为清楚说明主在那里所说的每句话都有一个灵义在里面,我想更具体地展开这个比喻的灵义。好比十个童女的“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所有或全部,“童女”表示那些处于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这种情感构成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表示教会的“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如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启示录说:“童女跟随羔羊。”她们出去迎接新郎所带的“灯”表示信之真理;“新郎”表示在通过爱和信与天堂和教会结合方面的主;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一种婚姻,该婚姻表示这种结合。“五个谨慎的童女”和“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源于爱之信的教会之人,和那些处于与爱分离之信的人,与马太福音(7:24, 26)提到的“谨慎的”和“愚拙的”所表相同。有喊叫的“半夜”表示最后的审判,一般表示人生命的最后状态,就是他被判定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的时候;“那时愚拙的童女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谨慎的回答说,她们应到卖油的那里买”,表示所有人死后的状态,那时,那些信里面没有爱之良善,或没有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渴望为自己获得它,但却是徒劳,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如何,他仍旧如何。由此清楚可知,“进去赴婚筵”的“谨慎童女”表示什么, “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的“愚拙童女”表示什么。“我不认识你们”表示主不与他们结合,因为进行结合的,是属灵之爱,而不是没有爱的信;事实上,主与那些处于爱,由此处于信的人同住,祂认识这些人,因为祂自己就是在那里。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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