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2

252a.“我与他,

252a.“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将天堂的幸福分享给他们。这从“坐席”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席”是指天堂良善的共享。“坐席”之所以表示共享,是因为在圣言中,筵席,节期,午餐和晚餐都表示因爱而联合,因而表示爱之快乐的共享,因为一切快乐皆源于爱。这些事物从饼和酒,以及一起吃的含义中获得自己的含义:饼和酒表示爱之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一起吃表示共享和归给。这一点以前由逾越节的晚餐来表示,如今由“圣餐”来表示(参看AE 1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经上提到“坐席”,是因为婚礼是在晚餐时分举行的;结婚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因此,启示录上说:

凡被召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又: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晚餐。(启示录19:17)

由于晚餐表示因爱而联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所以主将教会和天堂比作“晚餐”,还比作“婚礼”;在路加福音比作“晚餐”:

家主摆大晚餐,请了许多人;被请的众人都推辞。于是家主动怒,吩咐他的仆人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论到那些被请的人,说,他们没有一个得尝晚餐。(路加福音14:16–24)

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马太福音22:1–15)几乎所表相同。此处“晚餐”表示天堂和教会;“那些被请推辞的人”表示犹太人,那时教会在他们中间;因为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以及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的地方。“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那时在教会之外的人。天堂和教会在此被比作“晚餐”和“婚筵或婚礼”,是因为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彼此的联合,和由此而来的各种快乐、幸福的共享;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相互的联合(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快乐、幸福的共享(HH 396–400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都说,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一起吃饭,这在灵义上表示他们要享受祝福和幸福。因此,在那里一起吃饭与“坐席”所表相同,如在路加福音:

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9)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那些将“从东、西、北、南”而来的人是指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在圣言中,四个方位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6847节);因此,“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与主结合,并通过爱彼此联合,通过这种结合和联合享受永恒的祝福和幸福,这一切唯独来自主。

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人等候从婚筵上回来的主人;他来敲门时,他们就给他开门。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5等)

束上带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9961节);点着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属天的奥秘》,9548, 9551, 9783节);“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伺候他们”表示赋予他们各种良善。

同一福音书:

我在试炼之中,你们是始终同我在一起的; 我将国委派给你们,正如我父委派给我一样,叫你们在神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28–30)

“在神国里,在主的席上吃喝”是指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并享受天上的祝福。

马太福音: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这番话是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的;“葡萄树的产物”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祝福和幸福。

在圣言中,“筵席”与“晚餐”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精酿的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肥甘的筵席”表示良善的归给和共享,“精酿的酒的筵席”,或最好的酒表示真理的归给。“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10033节);也表示爱之快乐(AC 6409节);“酒”表示仁之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真理(AC 1071, 1798, 6377节)。

252b.十个童女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具有同样的含义,对此,马太福音上如此记着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谨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谨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爱和信与主的结合;“婚筵或婚礼”表示这结合;“油”表示爱之良善,“灯”表示信之真理。为清楚说明主在那里所说的每句话都有一个灵义在里面,我想更具体地展开这个比喻的灵义。好比十个童女的“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所有或全部,“童女”表示那些处于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这种情感构成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表示教会的“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如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启示录说:“童女跟随羔羊。”她们出去迎接新郎所带的“灯”表示信之真理;“新郎”表示在通过爱和信与天堂和教会结合方面的主;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一种婚姻,该婚姻表示这种结合。“五个谨慎的童女”和“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源于爱之信的教会之人,和那些处于与爱分离之信的人,与马太福音(7:24, 26)提到的“谨慎的”和“愚拙的”所表相同。有喊叫的“半夜”表示最后的审判,一般表示人生命的最后状态,就是他被判定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的时候;“那时愚拙的童女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谨慎的回答说,她们应到卖油的那里买”,表示所有人死后的状态,那时,那些信里面没有爱之良善,或没有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渴望为自己获得它,但却是徒劳,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如何,他仍旧如何。由此清楚可知,“进去赴婚筵”的“谨慎童女”表示什么, “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的“愚拙童女”表示什么。“我不认识你们”表示主不与他们结合,因为进行结合的,是属灵之爱,而不是没有爱的信;事实上,主与那些处于爱,由此处于信的人同住,祂认识这些人,因为祂自己就是在那里。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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