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51

251.“我要进到他

251.“我要进到他那里去”表示结合。这从“进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进到”当论及主时,是指与祂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3914, 3918, 6782—6783节)。主与那些在心里和生命中接受祂的人结合,因为主进入或流入生命;但祂只对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生命,或仁爱生命的人如此行,因为仁爱就是属灵之爱。当这爱构成人的生命时,主就通过它进入或流入信之真理,使人看见或认识它们;人由此拥有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以为主进入或流入与人同在的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种信没有生命在里面,因为它就像没有心脏活动或来自心脏的流注的肺呼吸;这种呼吸只会产生一种无生命的动作,因为肺呼吸是由来自心脏的流注激活的,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清楚表明,从主发出的神性被允许经由心脏,也就是经由爱流入人;无论你说心脏,还是说爱,它都和由此而来的灵的生命是一样的。爱构成人的生命,只要留意,谁都能知道并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没有爱的人算什么呢?他岂不是一根树干?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并实行。从太阳的光和热中可以对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形成一个概念。当太阳发出的光与热结合时,如春夏时节,地上万物都发芽、开花;但当光里面没有热时,如冬季,地上万物都枯萎而死。此外,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属灵之热是仁之良善。由此也可以对教会之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概念;当他的信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座花园和乐园;但当他的信不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片沙漠或冰雪覆盖的土地。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在属天意义上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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