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1.“我要进到他那里去”表示结合。这从“进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进到”当论及主时,是指与祂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3914, 3918, 6782—6783节)。主与那些在心里和生命中接受祂的人结合,因为主进入或流入生命;但祂只对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生命,或仁爱生命的人如此行,因为仁爱就是属灵之爱。当这爱构成人的生命时,主就通过它进入或流入信之真理,使人看见或认识它们;人由此拥有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以为主进入或流入与人同在的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种信没有生命在里面,因为它就像没有心脏活动或来自心脏的流注的肺呼吸;这种呼吸只会产生一种无生命的动作,因为肺呼吸是由来自心脏的流注激活的,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清楚表明,从主发出的神性被允许经由心脏,也就是经由爱流入人;无论你说心脏,还是说爱,它都和由此而来的灵的生命是一样的。爱构成人的生命,只要留意,谁都能知道并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没有爱的人算什么呢?他岂不是一根树干?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并实行。从太阳的光和热中可以对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形成一个概念。当太阳发出的光与热结合时,如春夏时节,地上万物都发芽、开花;但当光里面没有热时,如冬季,地上万物都枯萎而死。此外,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属灵之热是仁之良善。由此也可以对教会之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概念;当他的信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座花园和乐园;但当他的信不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片沙漠或冰雪覆盖的土地。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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