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祂宝座眼前的”表示同在和提供。这从“眼前”和“神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眼前”(sight,即看见)当论及神性时,是指同在和由此而来的提供(下文将详述);“神宝座”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因为天堂是它的容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5313, 6397节)。“看”表示同在,因为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理解力中,作为思维对象的一切都显为同在。这就是为何在灵界,那些别人渴望与之说话的人显为同在,只要这个人因在世上见过他们而对他们形成某种观念,尤其两者都是这种情况。因此,朋友会在那里见面,妻子和丈夫也会见面;原因在于,在一个灵人里面,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与他的外在视觉或眼睛的视觉行如一体。由于灵界的空间不同于自然界的空间,所以在灵界,凡一个人想看见的,都在附近,凡他不想看见的,都在远处。正因如此,“看”表示同在。“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力(参看《属天的奥秘》,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10705节),因而表示同在(AC 4723节);天堂里的空间不同于世界上的空间(参看《天堂与地狱》,191–199节)。当论及主时,如在此处,“看”表示祂的神性同在,因为祂认识所有人,反过来那些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也认识祂;这就是为何主与他们同在于他们里面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中。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事物不仅是祂的,而且就是祂自己。
由此清楚可知主如何在人里面,因而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同一福音书:
爱我的,就必遵守我的话;父与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又: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你们认识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因他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门徒”是指所有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要在你们里面。”又: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
圣言也是神性真理;圣言就是主,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并表示主(参看AC 4692, 5075, 9987节)。“看”在此也表示提供,因为主的一切同在都是提供,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和《天堂与地狱》(9, 12, 143, 145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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