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1016.“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或彻底颠倒。这从“未尝有过的地震”和“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未尝有过的地震”是指教会的状态发生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大的变化,因而明显或彻底颠倒了;“地上的人”是指在那些属于教会,因而在教会所在的国家中的人中间。此处尤其论述了改革宗的教会状态,而巴比伦人的教会将在后面予以论述。教会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它的对立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如今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什么是真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信;因为他们将爱称为信,将作为称为信,将良善称为信,将真理称为信;然而,他们根本看不出,将教会的一切都囊括在内的所接受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因为这信只是由不可理解的东西构成。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仇恨是地狱之火,所以很明显,在爱,也就是天堂之火,能流入,并通过来自它自己的光而将生命赋予人之前,它必须移除;这地狱之火决不能移除,除非人知道仇恨来自何处,什么是仇恨,然后离开并躲避它。对邻舍的仇恨经遗传而在每个人里面,因为每个人都生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这就是为何他心怀仇恨,并出于这仇恨向所有不与他构成一体,支持他的人,尤其向那些反对他欲望的人,都大发雷霆。因为没有人能爱自己胜过一切,同时又爱主;也没有人能爱世界胜过一切,同时又爱邻舍;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他必会轻视和恨恶这一个,尊敬和热爱那一个。仇恨尤其盛行在那些处于对统治所有人的爱之人中间;在其他人中间,它是敌意。
还要说明什么是仇恨。仇恨有一种火在自己里面,这火就是杀人的努力,表现为愤怒。善人似乎有一种对邪恶的仇恨和随之而来的愤怒;但这不是仇恨,而是对邪恶的厌恶;这也不是愤怒,而是对良善的热情,天堂之火从内在隐藏在这热情里面。因为善人厌恶邪恶,似乎向邻舍发怒,是为了可以除去那邪恶,由此关注邻舍的利益。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