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通过将纯属世的属性归给神而使整个神学从属灵层降到了最低的属世层。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皆依赖于与救赎构成一体的神观和救赎观。因为这种观念就象头,而身体的各个部位皆从头发出;因此,若该观念是属灵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灵;若该观念是属世的,那么属于教会的一切就会变得属世;结果,由于对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已变得全然属世,即变得感官和肉体化,所以,头曾经教导并仍在教导的所有东西,和持守教义神学的教会成员也变得全然属世。从这种神学所孵化出来的,无非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从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和空中的幻觉。因此可以说,由于关于救赎,因而关于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向天堂的路,也就是通向主神救主的路,已被贼和强盗所围困(约翰福音10:1,8,9) ;神殿的大门被推倒,致使龙、猫头鹰,并沙漠与海岛的野兽涌了进来,在那里发出可怕的嘈音。
众所周知,对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就贯穿于当今的信仰中。这信规定,人要乞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的缘故而赦免我们的罪,乞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乞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就是在依次向三个神祷告吗?其中对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阶层或等级制度,或曾存在于古罗马的三执政有何区别?不就是将三执政改称为三位格执政了吗?对魔鬼来说,还有比“分而治之”更容易的事吗?就象俗话说的,分散人心,煽动反判,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如自阿里乌斯时代直到如今一直所做的那样。这等于把拥有天上和地下一切权柄的主神救主(马太福音28:18)赶下宝座,然后让魔鬼自己的奴仆登基,并向他下拜;或因为将敬拜从他那里拿走,所以也将它从主自己那里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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