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4.“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污秽的爱出现。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因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而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或因没有爱之良善而剥夺信之真理(对此,参看AE 240a节)。由于“赤身”表示这种剥夺,所以“赤身的羞耻”表示污秽的爱,因为当这些爱没有通过对良善的爱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信而被移除时,它们就会显露。人生在两种爱中,即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此,他经遗传获得了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倾向。这些爱是污秽的爱,因为一切邪恶都从它们当中流出,即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支持自己之人的敌意,仇恨,报复,狡诈和各种欺骗。这些爱及其邪恶若不通过它们的对立面,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无法被移除;人出于后者倾向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两种爱是纯洁的爱,因为它们是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此外,一切良善都从这两种爱中流出。因此,人处于这些爱,或受它们影响到何等程度,他生在其中的污秽之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直到它们不再出现;它们被主通过真理移除。由此可见,“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他们应当为自己从主那里获得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污秽的爱出现。
825.启19:13.“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衣服表示包裹良善的真理(166, 212,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文字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就被包裹在其中。“血”表示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的暴行(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的神性真理(379, 653节);所以,“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 “神之道或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暴行施加于字义上的圣言,而非灵义上的圣言,因为灵义尚不为人知;灵义若被人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在完成最后审判,主要建立新教会之前,灵义不会被揭开。如今,除了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外,这灵义不会向任何人揭示;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暴行已经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这一事实从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坚持认为,主的人身并非神性,所以他们便将主的一切转到自己那里;还坚持认为,圣言的解释权唯独属于他们;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前一章的解读中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个宗教已经向圣言施暴。改革宗或新教同样以唯信向圣言施暴。该宗教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还将神学建立在对保罗一句话的错解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关于爱与仁,以及好行为或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显著,以致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对圣言所行的也一样。他们的宗教是这样:圣言只是为他们,而非其他人所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并非其他人;还有,将要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提到在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以此和许多其它事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一切事物。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来,身穿波斯拉华丽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服装或衣裳”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表示因血而发红。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示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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