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44

244.“叫你赤身的

244.“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污秽的爱出现。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因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而剥夺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或因没有爱之良善而剥夺信之真理(对此,参看AE 240a节)。由于“赤身”表示这种剥夺,所以“赤身的羞耻”表示污秽的爱,因为当这些爱没有通过对良善的爱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信而被移除时,它们就会显露。人生在两种爱中,即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此,他经遗传获得了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倾向。这些爱是污秽的爱,因为一切邪恶都从它们当中流出,即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支持自己之人的敌意,仇恨,报复,狡诈和各种欺骗。这些爱及其邪恶若不通过它们的对立面,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无法被移除;人出于后者倾向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两种爱是纯洁的爱,因为它们是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此外,一切良善都从这两种爱中流出。因此,人处于这些爱,或受它们影响到何等程度,他生在其中的污秽之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直到它们不再出现;它们被主通过真理移除。由此可见,“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他们应当为自己从主那里获得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污秽的爱出现。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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