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4

24.“和七灵”表示

24.“和七灵”表示天堂里的神性。这从“七”和“灵”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完全,因而是指所有,论及从主发出的神圣神性事物(参看AE 20节);“灵”是指那些组成天堂的人。他们都被称为神的灵,因为神的灵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发出,或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节);神性发出,或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形成并创造天使,从而照着他接受的质和量而使他成为他所是的样子(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由此明显可知,“七灵”(下文将详述)不是指七个灵,而是指所有在天堂里的人,正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教会的人一样(参看AE 20节)。当明白了这些事时,一个奥秘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即:在圣言中,“耶和华神”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存在,“神”是指天堂里的神性显现或实存。“神”所指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显现或实存,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在许多人里面;因此,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埃洛希姆(Elohim,又译为以利、耶洛因、伊罗兴,表达“神”的概念,有“神们”的意思);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们被称为神,不是说他们是神,而是因为“神”表示他们里面的主之神性。在圣言中,主凭存在或本质被称为耶和华,凭显现或实存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300, 3910, 6905节);神性存在是神性良善,神性显现是神性真理(AC 3061, 6280, 6880, 6905, 10579节);一般来说,良善是存在,真理是由此而来的显现(5002节);天使凭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被称为神(AC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 8192节);在天堂,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用一个短语来称呼,就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40节)。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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