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和七灵”表示天堂里的神性。这从“七”和“灵”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完全,因而是指所有,论及从主发出的神圣神性事物(参看AE 20节);“灵”是指那些组成天堂的人。他们都被称为神的灵,因为神的灵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发出,或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节);神性发出,或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形成并创造天使,从而照着他接受的质和量而使他成为他所是的样子(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由此明显可知,“七灵”(下文将详述)不是指七个灵,而是指所有在天堂里的人,正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于教会的人一样(参看AE 20节)。当明白了这些事时,一个奥秘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即:在圣言中,“耶和华神”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存在,“神”是指天堂里的神性显现或实存。“神”所指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显现或实存,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在许多人里面;因此,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埃洛希姆(Elohim,又译为以利、耶洛因、伊罗兴,表达“神”的概念,有“神们”的意思);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们被称为神,不是说他们是神,而是因为“神”表示他们里面的主之神性。在圣言中,主凭存在或本质被称为耶和华,凭显现或实存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300, 3910, 6905节);神性存在是神性良善,神性显现是神性真理(AC 3061, 6280, 6880, 6905, 10579节);一般来说,良善是存在,真理是由此而来的显现(5002节);天使凭对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被称为神(AC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 8192节);在天堂,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用一个短语来称呼,就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40节)。
786. 启18:17,18.“凡船主,和坐船的,并众水手,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那些所谓的平信徒,无论尊严大小,甚至依附于天主教,热爱并亲吻它,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普通百姓。9-16节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通过该宗教而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用来谋取世上的利益。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未处于神职行列,但仍热爱并亲吻该宗教,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所谓平信徒。“凡船主”表示他们当中的最高者,就是帝王、君主、公爵和王侯。“坐船的”表示那些在大小不同程度上行使各样功能的人。“众水手”表示地位最低者,就是所谓的普通老百姓。“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该宗教,热爱并亲吻该它,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人。
此处所指的就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坐船”、“水手”和“靠海为业”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pilots of ships或“掌舵的”)、“坐船”和“众水手”无非表示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做出贡献的人,就是他们收集入库的那些事物,以及产业;而作为回报,这些人会得到祝福和宣福,如功德,以及他们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求的其它事物。当表示这些人时,显而易见,“凡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的最高者;“坐船的”是指在职位上隶属于他们的所有人;“众水手”是指最低者。“船”表示属灵的货物,也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参看406节)。此处货物是属世的,他们照自己的想象,当作属灵之物取回来。“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凡热爱并亲吻该宗教,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所有人,无论他们是谁。这是因为“海”表示该宗教;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个宗教纯粹是外在的。在以赛亚书,这一切也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比伦去,放倒她所有的栅栏,他们都在船上呼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沧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和此处“(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这段经文所说到“船上呼喊”。同样,在以西结书:
你掌舵的呼号之声一发,郊野都必震动。凡汤桨的和水手,并一切泛海掌舵的,都必下船,为你放声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
要知道,此处并非指其他人,而是指那些热爱并亲吻该宗教,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人。但那些同样属天主教,的确承认它,因为他们就在该宗教出生并长大,但对这些人为篡夺神性敬拜,拥有世上所有人的财产所行的伎俩和所设的网罗并不知情,仍出于诚心行善,并注目于主的人,死后则在幸福者之列;因为他们在那里会得到教导,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接升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中也有他们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在世时以这种方式生活的受尊敬者。我得以看到,一些社群的管理者曾是世间的帝王、君主、公爵和王侯;他们甚至承认教皇为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理人;他们同样承认教皇诏书里的一些内容,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且在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相关信息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所记载的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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