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38

238.“困苦、贫穷

238.“困苦、贫穷”表示他们不知道他们既没有真理的知识,也没有良善的知识。这从“困苦”和“贫穷”的含义清楚可知:“困苦”或可怜的是指那些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贫穷”的是那些没有良善知识的人。“困苦”或可怜的和“贫穷”的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这一考虑明显看出来,即:属灵的困苦和贫穷无非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因为当这种缺乏存在时,灵就是困苦和贫穷的;但当灵拥有这些知识时,它就是富足和富有的;因此,在圣言中,财富和财物表示属灵的财富和财物,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前所示(AE 236节)。

“困苦”的和“贫穷”或穷乏的是圣言中的许多经文用到的词语。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以为他们仅仅是指世上的困苦、贫穷人。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人,而是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及其知识的人。事实上,“困苦的”是指那些因未处于真理的知识而未处于真理的人,“贫穷或穷乏的”是指那些因未处于良善的知识而未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两个词表示这两者,即真理和良善,所以许多地方提到两者;如以下经文,诗篇:

我是困苦穷乏的,主却顾念我。(诗篇40:17; 70:5)

又: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因我是困苦穷乏的。(诗篇86:1)

“困苦穷乏的”在此明显是指那些在属灵财富方面,而不是世俗财富方面困苦穷乏的人,因为大卫是指着自己说这话的;因此,他还说:“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

又:

恶人拔剑张弓,要打倒困苦贫穷的人。(诗篇37:14)

此处“困苦贫穷的人”明显表示那些在属灵方面如此,然而又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为经上说,“恶人拔剑张弓”;“剑”表示与真理争战,并努力摧毁它的虚假;“弓”表示与真理的教义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经上说,他们如此行,是“要打倒困苦贫穷的人”。“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参看AE 131节);“弓”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686, 2709节)。

又:

恶人迫害困苦贫穷的和心里破碎的人,要杀死他们。(诗篇109:16)

以赛亚书:

愚昧人出言愚昧,他的心作罪孽,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攻击耶和华,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他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甚至也这样行。(以赛亚书32:6, 7)

在这段经文中,“困苦贫穷的人”是指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此,经上说:“恶人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甚至也这样行。”“用谎言”表示用虚假,“讲公理”是指讲公正。由于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人,所以经上还说:“他们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攻击耶和华,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是指出于虚假行邪恶,出于邪恶说虚假;“使饥饿的灵魂空虚”是指剥夺那些渴望良善知识的人良善的知识,“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是指剥夺那些渴望真理知识的人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困苦的人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此处“困苦贫穷的”表示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却又渴望它们的人;经上说,“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是指着这些人,而不是指着那些在世俗财富方面困苦贫穷的人说的。

由此可见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困苦贫穷的”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诗篇:

贫穷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希望必不永远灭没。(诗篇9:18)

又:

神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贫穷人的子孙。贫穷人呼求的时候,祂要搭救。祂要顾惜软弱和贫穷的人,拯救贫穷人的灵魂。(诗篇72:4, 12, 13)

又:

困苦人必看见,寻求耶和华的人必欢乐。因为耶和华听了贫穷人。(诗篇69:32, 33)

又:

耶和华救护困苦人脱离那对他来说太强的,救护贫穷人脱离那抢夺他的。(诗篇35:10)

又:

要使困苦贫穷的人赞美你的名。(诗篇74:21; 109:22)

又:

我知道耶和华必维护困苦人的案件、贫穷人的权利。(诗篇140:12)

以及别的地方(如以赛亚书10:2; 耶利米书22:16; 以西结书16:49; 18:12; 22:29; 阿摩司书8:4; 申命记15:11; 24:14)。这些经文提到“困苦的”和“贫穷的”这两者,是因为按照圣言的风格,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从反面意义上说,论述虚假的地方也论述邪恶,因为它们构成一体,就像婚姻。这就是为何经上一起提到“困苦的”和“贫穷的”;因为“困苦的”是指那些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贫穷的”是指那些缺乏良善知识的人。圣言的预言部分几乎处处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参看《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由于同样原因,经上接下来说“瞎眼、赤身的”,因为“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之人。因此,在接下来的一节,经上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因为“火炼的金子”表示爱之良善,“白衣”表示信之真理。此外,经上说,“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句话表示免得邪恶和虚假被看到。在其它经文中也是这种情况;不过,除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外,没有人能看到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这样一种婚姻。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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