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2.“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表示倒不如没有信,或只有仁。这从“巴不得你或冷”和“或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巴不得你或冷”是指倒不如没有信,如下文所述;“或热”是指只有仁。我们将在适当地方解释何谓唯仁;首先在此说明什么叫没有信。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的确没有信,唯信不是属灵之信,或教会的信;然而,他们拥有一种属世之信,这种信可称为一种说服性的信。因为他们相信圣言是神性,相信永生、赦罪和其它许多事;但对那些没有仁的人来说,这种信是一种说服性的信;说服性的信就本身而言,与对在世上从其他人那里听来并相信的未知之事的信没什么不同,尽管他们看不见,也不理解这些未知的事,只因为它们是由某个被认为值得信赖的人说的。因此,这不是他们自己的信,只是别人在他们自己里面的信;这种信与一个生来瞎眼,触觉迟钝的人对世上的色彩和视觉对象的信没什么两样,而且这样一个人对这些事物持有一种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奇怪观念。这种信被称为历史的信,根本不是属灵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所应该是的样子。属灵的信,或教会的信完全来自仁,以至于本质上就是仁;此外,对那些处于仁的人来说,被相信的属灵事物出现在光中。我从经历中声明这一点;因为凡在世上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在来世都会看见他所相信的真理,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什么也看不见。
尽管如此,纯历史的信仍通过对神、天堂和永生的思考,但仅通过模糊的思考,而不是通过仁爱的情感(因为它没有这种情感)而与天堂有某种程度的结合。因此,这些人通过他们所拥有的情感,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而与地狱结合。由此可见,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他们用眼睛注视天堂,用心注视地狱。如此行就是亵渎,亵渎者在来世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亵渎就是相信神,圣言,永生和圣言的字义所教导的许多事,却仍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巴不得你或冷或热”;因为冷,也就是没有信的人不会亵渎;热,也就是只有仁的人也不会亵渎。至于什么是亵渎,它的性质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9, 172节);什么是说服性的信,它的性质是什么(NJHD 116–119节);以及没有仁,就没有属灵之信(《最后的审判》,33–39节)。现在我简要说明什么叫唯仁。仁本质上是属灵情感,但唯仁是属世情感,不是属灵的;因为仁本身作为属灵情感,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形成的;它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这些真理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属灵的。但唯仁作为属世情感,不是通过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形成的,而是通过听讲述,却没有留意和学习真理而存在于人身上;因此,唯仁没有信,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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