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你也不冷也不热”表示它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它没有仁。这从“冷”和“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冷”是指未处于属灵之爱,而是处于地狱之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热”是指处于属灵之爱(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不冷也不热”表示既未处于地狱之爱,也未处于属灵之爱,而是在这两者之间,在这两者之间的人在地狱与天堂之间。
那些处于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迄今为止尚不为人知;但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每个细节清楚看出来,也可从这一考虑看出来: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为自己、世界和属世的欲望活着,如此生活的人就处于地狱之爱;然而,这些人又通过阅读圣言,聆听由此而来的讲道,领受圣餐,以及只保留在记忆中的来自圣言的许多东西而仰望天堂;当他们这样做时,就处于某种属灵之热;但这不是属灵之热,或属灵之爱,因为他们没有照圣言生活;因此,他们既不热也不冷。此外,他们也这样将心智引到两个方向上,或说将心智分成两半,即:他们通过圣言的东西转向天堂,通过生活的东西转向地狱,从而停在这两者之间。当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渴望上天堂,说他们有信,阅读圣言,聆听讲道,经常领受圣餐,并希望通过这些事得救。但当他们的生命接受检查时,却发现它完全就是属地狱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敌意、仇恨、报复、诡诈和骗人的计谋无关紧要;当他们做正直、诚实和公义的事时,那也只是外在形式,是为了在世人面前这样表现,而内心里,或在他们的灵里,他们却有其它想法,也有许多相反的想法,认为思维和意图无关紧要,只要它们不在世人面前公开显露就行了。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灵在从肉体中释放出来时,会具有这种品质,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图。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说的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 23)
他们也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说的人:
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5–27)
“冷”表示地狱之爱,因为“热”表示天堂之爱。“热”表示天堂之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567—568节);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是天堂之爱,并构成天堂(HH 13–19节);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是地狱之爱,并构成地狱(HH 551–565节)。地狱也有热,但这热不洁净(参看《属天的奥秘》,1773, 2757, 3340节);当天堂之热流入时,这热就变成冷(参看《天堂与地狱》,572节)。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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