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1.“你也不冷也不热”表示它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它没有仁。这从“冷”和“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冷”是指未处于属灵之爱,而是处于地狱之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热”是指处于属灵之爱(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不冷也不热”表示既未处于地狱之爱,也未处于属灵之爱,而是在这两者之间,在这两者之间的人在地狱与天堂之间。
那些处于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迄今为止尚不为人知;但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每个细节清楚看出来,也可从这一考虑看出来: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为自己、世界和属世的欲望活着,如此生活的人就处于地狱之爱;然而,这些人又通过阅读圣言,聆听由此而来的讲道,领受圣餐,以及只保留在记忆中的来自圣言的许多东西而仰望天堂;当他们这样做时,就处于某种属灵之热;但这不是属灵之热,或属灵之爱,因为他们没有照圣言生活;因此,他们既不热也不冷。此外,他们也这样将心智引到两个方向上,或说将心智分成两半,即:他们通过圣言的东西转向天堂,通过生活的东西转向地狱,从而停在这两者之间。当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渴望上天堂,说他们有信,阅读圣言,聆听讲道,经常领受圣餐,并希望通过这些事得救。但当他们的生命接受检查时,却发现它完全就是属地狱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敌意、仇恨、报复、诡诈和骗人的计谋无关紧要;当他们做正直、诚实和公义的事时,那也只是外在形式,是为了在世人面前这样表现,而内心里,或在他们的灵里,他们却有其它想法,也有许多相反的想法,认为思维和意图无关紧要,只要它们不在世人面前公开显露就行了。这就是为何他们的灵在从肉体中释放出来时,会具有这种品质,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图。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说的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 23)
他们也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说的人:
你们开始站在外面叩门,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5–27)
“冷”表示地狱之爱,因为“热”表示天堂之爱。“热”表示天堂之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567—568节);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仁爱是天堂之爱,并构成天堂(HH 13–19节);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是地狱之爱,并构成地狱(HH 551–565节)。地狱也有热,但这热不洁净(参看《属天的奥秘》,1773, 2757, 3340节);当天堂之热流入时,这热就变成冷(参看《天堂与地狱》,572节)。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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