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来自那从永恒到永恒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的。这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是指从永恒到永恒,而且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之所以是指从永恒到永恒,是因为在圣言中,一切时间都不是指时间,而是指生命状态(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天堂里的时间的阐述和说明,162–169节);由于一切时间都表示生命状态,所以论到主,它们都表示无限状态,时间上的无限状态就是永恒。一切时间都包含在“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中,这是显而易见的。关于唯独属于主的永恒,有许多可以说的;但属世人不明白这些话,他们的思维主要建立在时间、空间和物质的基础上,而永恒本身并不包含这类事物。事实上,世人若能像天堂天使那样思想永恒,就有可能获得对它的某种观念,因而能明白“昔在”所表示的“从永恒”是什么意思;还能明白什么是神性预见,即它从永恒就包含最细微的事物;并能明白什么是圣治,或说神性治理,即它延伸到最细微的事物,直到永恒;因而明白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永恒到永恒;若非如此,天堂和宇宙就无法持续存在。但目前我们还无法深入了解这个奥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7节关于它的一些内容)。在此只让人们知道,“耶和华”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今在”,就是耶和华的意思,包含过去,也就是“昔在”,也包含将来,也就是“以后永在的”,因而表示从永恒到永恒。
基督教界从大卫诗篇也知道,“今在”(is)表示从永恒,在那里经上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2:7)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今日”表示从永恒。在圣言中论述主的地方,“明天或次日”也表示到永恒(参看《属天的奥秘》,3998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之所以还表示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是因为它表示永恒;在天堂,永恒只能以神性来表述,因为无限无法落入天使的观念,更无法落入人类的观念;永恒是来自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或实存;但能由此形成的唯一观念是,永恒,也就是显现或实存方面的神性,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整个天堂不是凭天使的自我,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教会不是凭世人的自我,也是凭主的神性而为教会;事实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正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构成天堂和教会。天使和世人只是接受者,并且天堂和教会根据他们的接受程度而在他们里面。这些事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通过许多事物解释了它们,那里说明:主的神性构成天堂,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人身,也就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显现或实存(HH 78–86节)。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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