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803a.“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这从“权柄”、“支派”、“舌头”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是指统治;“支派”是指总体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9, 330, 430, 431, 454, 657节);“舌头”是指教会的教义,以及承认和宗教(参看AE 330, 455, 625, 657节),在此是指信之真理;“民族”是指爱之良善,也指爱的教义,因而教会的教义(参看AE 175, 331, 625, 657节)。由此可见,“也赐给兽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由于这“兽”表示被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证实并确立的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所以可推知,统治权给了这信,以统治教会的一切和教义。这统治权给了这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是在各教会中掌权的普遍原则;因为它被视为得救的基本手段。这从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之人的口头承认,一般从他们的生活,也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仁和爱,因而不知道什么是作为。由于这是分离之信的统治,所以它也统治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并通过歪曲、败坏和玷污它们而消灭它们;因为这信在哪里掌权,哪里就不再有任何良善,随之不再有任何真理。
我们知道,来自爱的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因此它是教会教义的原则。但由于知道一个人如何能处于光照,以至于学习必须构成其信的真理,又如何能处于情感,以至于实行必须构成其爱的良善,因而知道自己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自己的爱是不是对良善的爱十分重要,所以这一切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让他每天读圣言,读一章或两章,从教师那里,从讲道中学习其宗教信条,尤其让他学习,神是一位,主是天地的神(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圣言是神圣的,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
(2)让他从圣言、老师和讲道中学习,什么样的作为是罪,它们尤其是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提到的其它各种行为;同样学习,淫荡和淫秽的想法也是通奸,欺诈和非法所得也是偷盗,仇恨和报复也是谋杀,谎言和亵渎也是假见证;等等。让他从幼年时期到青春期学习这一切。
(3)当人开始独立思考时(他长大后,即青春期之后就是这种情况),对他来说,第一和首要的事必须是停止作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他若作恶,就不会得永生,而是得地狱;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必须如同受到诅咒一样避开它们,必须在思维和意图上远离它们。但为了停止作恶,避开并厌恶它们,他必须向主祈求帮助。他必须停止、避开并厌恶的罪主要是通奸、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亵渎和骄傲自大。
(4)人在何等程度上停止这些邪恶,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与主的交流便在何等程度上赐给他,与天堂的结合也在何等程度上实现。随着罪恶被移除,主就进入,天堂则随主一同进入;因为这些罪恶及其虚假是唯一的障碍。原因在于,人处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于是,地狱从这一边行动,天堂从那一边行动;因此,来自地狱的邪恶被移除到何等程度,来自天堂的良善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启示录3:20)
但如果人停止作这些邪恶是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那么天堂与他的结合是不会实现的,因为他的停止来自自我,而不是来自主。主在圣言中,甚至于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4),因为圣言来自祂;因此,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5)人停止这些罪到何等程度,良善的情感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此,他停止通奸到何等程度,贞洁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欺诈和非法获利到何等程度,诚实和公义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仇恨和报复到何等程度,仁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谎言和亵渎到何等程度,真理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骄傲自大到何等程度,在神面前谦卑,并爱邻如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等等。由此可推知,避开邪恶就是行善。
(6)人处于这些良善的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他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这些情感行事,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因为他是出于主,而不是出于自我做这些事。在这种情况下,他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在神面前谦卑;没有人能凭自己出于这些来行事。
(7)主赐予处于它们,并出于它们行事之人的属灵情感是认识和理解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再加上意愿和实行它们的情感,以及积极与虚假和邪恶争战,无论是自己身上的,还是其他人身上的,并驱散它们的情感。人由此获得信和爱,也由此获得聪明和智慧。
(8)只有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其它方式,人才得到改造;他知道和相信真理,并意愿和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重生,并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他的信和爱。
803b.如果邪恶没有因它们是罪而被移除,那么人所思、所说、所愿和所行的一切在神面前既不是良善,也不是真理,无论它们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多么像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它们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人,因为它们源于对人和世界的爱,这爱在它们里面。如今大多数人以为,他们若有信,生活虔诚并行善,就会上天堂;然而,他们没有因邪恶是罪而厌恶邪恶,从而要么犯下它们,要么相信它们是允许的;那些相信它们是允许的之人在得到机会时,就会犯下它们。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信不是信,他们的虔诚不是虔诚,他们的良善也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是从内在隐藏在人里面的污秽流出来的,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一切,或说获得其一切品质。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能履行律法的一切,多多给予穷人,向无父的和寡妇行善,事实上也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又给口渴的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露体的人衣服穿,看望病人和坐监的,竭力传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祷告,以及做其它事,而内在没有从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肮脏快乐、对自我的爱和随之对统治的爱,并自我聪明的骄傲、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其它邪恶及其虚假中洁净,那么这一切作为都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而另一方面,当内在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人因处于对做这些作为的信和爱,故会理所当然地做它们。此处所说的,已经通过灵界的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恩准回想起他们在世上的生活行为,列举他们曾经行过的良善;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于是就向他们揭示:他们所列举的良善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它们充满从他们的内层流出的邪恶;因此,它们看上去要么像被火烧焦了,要么像被烟熏黑了。
但对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后来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这些人的作为也感觉像是从自我做的,但它们都是良善,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白雪和白羊毛(以赛亚书1:12–18)。这些就是圣言中的作为所指的作为,这些作为决不能与信分离;因为与它们分离的信是死的,死的信是出于一种邪恶的爱而对虚假的信;或者它是对一件事是真的或就是如此的概念或思维,而生活仍是邪恶的。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从圣言放弃邪恶不会洁净内在人,这一点从恶行的起源和善行的起源明显看出来。例如,如果一个人放弃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尊敬,害怕贫穷、贪婪或贪欲所造成的伤害,害怕因这些染上疾病,害怕在家里和妻子吵架,随之导致生活不安宁,害怕遭到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殴打;因为要么由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虚弱,事实上,甚至因为属世的良善和随之道德的良善,也就是说,因不得体和不体面,等等,并且只为这些原因而贞洁地生活,那么他从内层仍是不贞洁的,并且如果他不是出于属灵之信,也就是相信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对神的敬畏和对邻之爱而放弃它们,那么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其它所有情况也是如此。
从现在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什么是内在和外在,以及什么是信和爱;也就是说,当人的内在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从邪恶中洁净时,信和爱才是他的;如果内在不洁净,它们就不是他的,或说不在他里面;哪里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天堂,哪里没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地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下文(AE 8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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