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9

229.“神的创造的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揭秘启示录 #796

796.启18:23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接受;“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的理解或认知就在天堂之光中;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这光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从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无非是神性智慧,所发出的热无非是神性之爱。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一书得到论证。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也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显然,这就是对主的爱;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内,而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程度。
那些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神性真理的洞察;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除了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认可这光,也不接受它;与主结合唯独通过对祂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引起主的临在;不过,这二者连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则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刚好相反;主在那里得到承认,却没有权柄;圣言得到承认,却没有人阅读它。那里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父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完全没有灯光,也就是没有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
主就是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由此而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论及主。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 12:46)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照亮各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 4:16;以赛亚书9:2)
我已经使你作各族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新耶路撒冷城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 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就是那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来自这光;主既是光,魔鬼就是黑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之爱;并且统治权越给予它,它就越将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变暗、熄灭、点燃并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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