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215.在某些情况下,圣言字义的真理不是赤裸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诸如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类比和比较,适合并足以让简单人和孩子理解。但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所以是真正真理的容器和住所,是盛纳它的器皿,就像盛好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它们也像穿在身体上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或少女的漂亮衣服;它们又像属世人的知识,这些知识包含对属灵真理的感知和情感。被包括、包含、包裹和容纳的赤裸真理本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赤裸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中。但这一点要从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在这段经文中,主通过类比和比较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同时也是对应;祂用了“杯盘”这个词,“杯”不仅意味着,而且还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杯”是指酒,而“酒”表示真理。但“盘”是指食物,而“食物”表示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好叫外层也可以如此被洁净,外层是行为和话语;因为这些从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 20)
在这段经文中,主也通过类比和比较来说话,这些类比和比较是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财主”是指犹太民族,犹太民族被称为财主,是因为它拥有包含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和细麻布衣服”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他“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从圣言中听到许多经文为快乐或满足;“讨饭的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没有圣言;他“躺在财主的大门口”是指这些外邦人被犹太人蔑视和弃绝;他“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许多虚假。
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撒路(约翰福音11:3, 5, 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这两段经文可以清楚看出,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像赤裸的良善和真理的衣服,这两者就隐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
既然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那么可推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并相信圣言在其深处从内在是神圣神性的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凭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当在来自主的光照状态下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性真理。因为圣言灵义所在的天堂之光流入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并光照人的理智能力(理智能力被称为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性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而易见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是在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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