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神性流注和由此产生的心智的提升,以及随后明显的感知。当从天上被听见时,“声音”是指流入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 50节),因而是指神性流注;“号筒的声音”表示明显的感知(可参看AR 37节);“上到这里来”表示心智的提升;因为在灵界,人升得越高,他所进入的光就越纯净,理解力通过这光逐层被打开,也就是说,心智被提升。由此也可推知,那时“他在灵里”;这句话是指他被带入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天堂里的事物明显显现。声音听上去“好像号筒”,是因为它论述了为了最后的审判而对众天堂的安排;当召集和安排发生时,天上就会听见好像号筒的声音。也正因如此,对以色列人来说,他们当中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天堂和教会,经上也吩咐:
他们要用银子做号筒,亚伦的儿子要在快乐的日子和节日,月初,献燔祭,记念和打仗时吹号召集会众和起行。(民数记10:1-10)
不过,我们在解释第八章时,会谈到“号筒”和“吹”号,那里提到了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出他们。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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