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939.“主神,全能者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良善。这从“全能”的含义清楚可知,“全能”是指从祂自己而是、存在、能或拥有能力和存活(参看AE 43, 689节);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因为它们在祂里面,故经上说“主神”;由于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主神,全能者啊。”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可参看AE 685节),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E 24, 220a, 688节)。
(续)
众所周知,人的内在必须先洁净,然后他所行的良善才能成为良善;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只有当人照着十诫停止邪恶时,他的内在才得以洁净。只要人不停止这些邪恶,不如罪一样避开并厌恶它们,它们就构成他的内在,就像夹在中间的一层面纱或遮盖物;这在天堂看起来就像遮蔽太阳、遮挡阳光的日食,也像沥青或黑水的源泉,从中只能发出不洁之物。从这内在发出,在世人面前看似良善之物不是良善,因为它被邪恶从里面玷污了;事实上,这是法利赛人的假冒的良善。这良善是来自人的良善,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当邪恶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
由于在良善能成为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所以十诫是圣言的首要内容;事实上,在摩西和众先知写圣言之前,它们就从西乃山上被颁布了。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不是必须实行的良善,而是必须避开的邪恶。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些诫命在众教会首先被教导;因为它们被教导给男孩和女孩,好叫人可以通过它们开始他的基督徒生活,而且在成长的过程中决不忘记它们;尽管他如此行。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我的灵魂恨恶你们的素祭、香品、月朔和所定的节期。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1–19)
“祭物”、“素祭”、“香品”、“月朔”和“节期”,以及“祈祷”表示敬拜的一切。“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表示这些完全是邪恶的,甚至是可憎的,除非内层从邪恶中洁净。接下来的话表示,然后,它们就都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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