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诠释启示录 #479

479.“坐宝座的要

479.“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进入他们所拥有的真理的流注。这从“坐宝座的”和“住在他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宝座的”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297, 343, 460节);“住在他们上面”是指以良善流入他们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因此“居住者”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故当“住”论及主时,如此处,“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的流注。这流注进入真理,因为刚才所论述的主题是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还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被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事实上,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因为真理因是良善的形式而来自良善;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处于良善,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对应于良善的真理。人若以为主直接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就大错特错了。《属天的奥秘》论述了这种流注,即:主的流注进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进入与他同在的真理,但反过来不行(AC 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流注通过良善进入各种真理,但尤其进入纯正真理(AC 2531, 2554节);良善拥有接受真理的能力在里面(AC 8321节);主的流注不会进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AC 1831—1832, 3514, 3564节)。由此可见,包含在这一节和前一节中的细节如何连贯起来,教导那些来自主的真理已经通过试探被植入其中的人,被神性良善进入他们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 10153节);“主的住所或居所”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里面的良善(AC 8269, 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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