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最后的审判 #53

53.启示录所预言的

九、巴比伦及其毁灭

53.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可参看40-44节);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可参看45-52节);这一章还解释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可参看50-51节)。接下来说明对“巴比伦”所指的天主教徒的审判是以哪种方式进行的;启示录对巴比伦有大量论述,特别是第18章论述了它的毁灭,在那里经上是如此描述的:

天使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在描述这种毁灭之前,我先提出一些初步观点:

⑴何谓“巴比伦”,其性质如何。

⑵属巴比伦者在来世是什么样。

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

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

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

⑹他们当中那些对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拥有一种情感的人都得救了。

⑺从今以后,从尘世进入灵界的天主教徒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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