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845.当问他们是否真就那么相信,他们都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说,那时所有人都必去那里,已死的犹太人也必复活,从他们的坟墓进入那地。当有人反驳说,他们决不会从坟墓里出来,因为他们死后仍旧活着时,他们回答说,那时他们必下降,进入自己的肉体,因此复活。当被告知,那地有可能容不下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那时这地必扩张。当被告知国王弥赛亚由于是神的儿子,所以不会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的回答是,那时迦南地必成为天堂。当又被告知,根据弥迦书(5:2)和诗篇(132:6)的预言,他们不知道弥赛亚所出生的伯利恒以法他在什么地方时,他们答复,尽管如此,弥赛亚的母亲仍会在那里生下祂;还有人说,她在哪里分娩,哪里就是伯利恒。当问他们弥赛亚怎么可能与恶人同居,并且耶利米书中的大量经文,特别是摩西之子证实,他们是最坏的人,他们则回应说,犹太人中既有好人也有坏人,那些经文所指的,是那些坏人。当他们被告知,他们的血统可以追溯到一个迦南妇人身上,并追溯到犹大与他儿媳的淫行上(创世记38章)时,他们的回答是,那不是淫行。但当有人对此反驳说,犹大还是命令拉她出来,因行淫要把她烧了时,他们就走开彼此商议,商议后说,犹大只不过扮演了小叔子的角色,尽到他的次子俄南,以及三子示拉无法尽到的本分。并补充说,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属担任祭司的利未支派,这足以说明,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当他们被告知,圣言包含灵义,其中充分阐释了基督或弥赛亚时,他们回答说,这不是真的;有的还说,说到底,圣言里面有的无非是黄金,以及其它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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