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真实的基督教 #802

802.荷兰人比其他

802.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定地坚持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离开它们,或从中退缩。即便他们确信这个或那个与他们的信仰不一致,他们也不会表示同意,而是回到自己的旧观点,不为所动。因此,他们与对真理的任何内在直觉分离,因为他们出于对权威的服从而关闭了自己的理性能力。这就是他们的性格,因此,当他们死后进入灵界时,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准备接受天堂的属灵事物,即神性真理。他们不是直接被教导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但天堂的性质会被描述给他们;之后他们被允许升入天堂,并看到它;那时,凡与他们的天赋和谐一致的东西都被注入他们,他们在这种状态下被送下来,并回到他们的同伴身边,充满对天堂的渴望。

如果那时他们不接受这些真理,即: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主,救赎主和救主就是这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与信仰和仁爱的生活分离的知识和言语上的信仰和仁爱,毫无用处,当人经自我反省后真正悔改时,主就会赐下这些东西。如果当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时,他们仍背离它们,仍认为神存在于三个位格中,认为宗教只是一个事实,或与生活无关的某种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悲惨的境地,他们的贸易会被剥夺,直到他们发现自己陷入极端。然后,他们被带到那些因处于神性真理而富有一切事物的人那里,在他们中间生意兴隆;在那里,他们从天上想到:“为什么这些人如此亨通?”同时,他们被引导反思这些人的信仰和生活,发现他们避恶如罪。经过一番调查和认真思考,他们在自己的想法和这种反思之间感知到某种和谐一致。这种情况每隔一段时间发生一次。最终,他们自动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若摆脱悲惨,就必须以同样的方式相信和生活。然后,随着他们接受这种信仰,并过着仁爱的生活,财富和幸福的生活被赐给他们。

那些在世上过着某种程度的仁爱生活的人就以这种方式自动被改造,并为天堂做好准备。后来,他们变得比其他人更恒定,以至于可称为恒定,或恒定的化身;他们不会让自己被诡辩引发的任何推理,或谬误,或模糊,或被任何荒谬的观点产生的任何纯粹的确认带走;因为他们变得比以前更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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