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595.世上的一切受造物,无论活的还是死的,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一个没有另一个永远不存在,就像结果没有原因无法存在一样。每一个受造物都照着它的内在良善而被视为有价值的,照着它的内在恶意而被视为价值很小,或毫无价值,当外在良善里面有内在恶意时,外在良善也是如此。地上的一切智者和天上的一切天使都以这种方式来判断。未重生的人和重生的人,其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伪装成道德公民或基督徒的未重生的人,可以比作用香料包裹的尸体,但它仍散发出腐臭,这臭味污染香料,潜入鼻孔,伤害大脑。他也可以比作覆盖着黄金或放在银棺材里的木乃伊,但仔细一看,一具丑陋的黑色尸体赫然在目。
他还可以比作坟墓里装饰着青金石和其它宝石的骨头或骨架,以及穿着紫色细麻衣,但内在却属地狱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他又可以比作甜味毒药,开花的毒铁杉,有闪亮的果皮,里面却被虫子吃掉的水果,以及先涂上一层膏药,然后长出一层薄皮,里面却充满感染性脓液或腐败物质的溃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那些没有内在良善,因而基于表象来判断的人,才会通过外在来判断或高度重视内在。然而,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包裹着灵的可变身体很容易从邪恶转向良善,当它通过死亡被分离时,内在就保留下来,因为这内在构成人的灵;然后从远处看,他就像一条蜕了皮的蛇,或像一根被剥去了曾使它看似发光或完好的树皮或外皮的烂木头。
但对重生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的内在是良善,而他的外在就像其他人的外在。然而,他的外在不同于未重生的人,就像天堂不同于地狱,因为它里面有一个良善的灵魂;至于他是个贵族或大人物,住在宫殿里,被侍从簇拥,还是住在一间小屋里,由一个男童伺候,甚至无论他是个穿着紫袍、戴着双重冠冕的大主教,还是穿着宽松的乡村斗篷、头戴小帽子,在树林里牧放几只羊的牧羊人,这并不重要。
金子就是金子,无论它在火光前闪闪发光,还是表面被烟雾熏黑;无论它被铸成像婴儿一样美丽的形式,还是被铸成像老鼠一样丑陋的形式。由黄金制成、放在约柜旁的老鼠是蒙悦纳的,并被当作赎罪祭(撒母耳记上6:3-5);因为金子表示内在良善。从任何基质、石灰或粘土中获得的钻石和红宝石,照其内在良善而同样拥有自己的内在价值或本身的价值,和女王项链上的一样;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外在从内在获得自己的价值,而不是内在从外在获得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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