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440.但是,想进入天堂,并为此而行善,不是视回报为目的,也不是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因为那些爱邻如己、爱神胜过一切的人也是这样想的。他们因相信主的话而如此思想,即:他们在天上的赏赐必是大的(马太福音5:11, 12; 6:1; 10:41, 42; 路加福音6:23, 35; 14:12-14; 约翰福音4:36);那些行善的人可承受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为业(马太福音25:34);各人要照各人的作为得赏赐(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耶利米书25:14; 32:19; 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别处)。这些人没有基于自己的功德而信靠回报或赏赐,而是相信来自恩典的应许。对他们来说,向邻舍行善的快乐就是他们的回报或赏赐。这是天上的天使的快乐,这是一种永恒的属灵快乐,无限超越一切属世快乐。那些享受这种快乐的人不想听功德,因为他们喜欢这样做,并在其中感知到祝福,或说在其中找到真正的幸福。当人们以为他们是为了回报或赏赐而行事时,他们会感到难过。他们就像那些为了友谊而善待朋友,为了兄弟情谊而善待兄弟,为了配偶和孩子而善待配偶和孩子,为了国家而善待国家,因而出于友谊和爱如此行的人。那些做出这种善举的人也说,并给予证据证明,他们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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