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155.前面(TCR 146节)已经说明,对神职人员来说,圣灵的运作所指的神性能量或神性效果尤其是光照和教导;但除此之外,还有两个中间的运作或过程,即感知和塑造。因此,神职人员依次经历四个过程,即:光照,感知,塑造和教导。光照来自主。感知属于人,并与通过教义在他里面所形成的心智状态一致,或说人照着通过教义在他里面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拥有感知。如果这些教义是真的,那么光照他的光就会使他的感知变得清晰起来;如果它们是假的,那么他的感知就会变得模糊,尽管因这些教义的确认,他的感知似乎是清晰或明亮的;然而,这种清晰或明亮源于愚昧或迷恋之光,在纯属世视觉看来,这光类似清晰,或拥有清晰的表象。塑造来自意愿之爱的情感,进行塑造的,是这爱的快乐。如果这是对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之爱的快乐,那么它所激发的热情表面上是激烈、粗糙、热烈和炽热的,而内在是愤怒、残忍和无情。但如果这是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爱的快乐,那么这热情表面上是温和、平静、如雷鸣般响亮和发光的,而它里面是仁爱、恩典和怜悯。教导随这些而来,就像结果随原因而来一样。因此,来自主的光照在各人里面照各人的心智状态而变成各种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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