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864.“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那些通过承认主的神性人身,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与祂结合的人。这从“羔羊”和“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跟随主”与“跟从祂或跟祂走”具有相同的含义。“跟从主或跟主走”表示承认,服从,靠祂行动与生活,并与祂生活在一起(可参看AE 787节)。这就是“跟随主”的含义,因为没有人能凭自我跟随主,只能靠主自己跟随祂。事实上,是主吸引出于自由愿意跟随的人跟随祂;但祂不能吸引不愿意跟随祂的人。因为主在人里面如此作工,以至于人可以貌似凭自己跟随祂;主由此流入人的自由;祂这样做是为了真理和良善在人里面被接受和植入,随之实现改造和重生。因为除非在人看来,他貌似凭自己跟随主,也就是貌似凭自己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否则就不会有归给或采用和结合,从而不会有改造和重生。事实上,人在自由中,也就是貌似凭自己在思维和言语,以及意愿和行为上所接受的一切都会进入他,可以说成为他自己的。然而,人应当按事情本来的真实样子相信,他做这些事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主。这就是为何不说他要凭自己行动,而是说他要貌似凭自己行动。情况之所以是这样,还因为人感知不到主进入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运作;事实上,人对他与天使的结合一无所知;结果,他以为凡他所意愿和思考的,他都是从自己那里意愿和思考的;因此,他只知道他从自己那里行动;然而,一切良善都是流入的,无论他所思考的,还是他所意愿,从而实行的。由于他从教会教义知道这一点,即: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他应当相信他凭自己不会行善,尽管他会貌似凭自己行善。这就是主在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中的教导的意思:
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上,然后睡觉,黑夜白日起来,这种就发芽渐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马可福音4:26, 27)
约翰福音: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同一福音书: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实行祂的诫命就是跟随主,因为只有那些如此行的人才能与主结合。每个人都照着发自内心对主的承认和称谢、照着生活而与主结合,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上的所有天使都不承认其它神性,只承认主的神性;他们都照着秩序的律法,就是祂的诫命生活,也就是说,他们活在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中。他们因如此生活,故活在一种天堂的灵气(aura),或一种天堂的以太中;除了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生命之人外,没有人能获准进入这种灵气或以太。如果其他任何人真的进入这种以太,那么这就像让老鼠进入排尽空气的管道一样。
这一切清楚表明,“跟随主,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什么。在以下经文中,“随从祂”(或跟随、跟着祂)具有相同的含义。如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是世界的光”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跟从我的”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诫命的人;“必不在黑暗里走”表示他必不处于虚假;“却要得着生命的光”表示他必处于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教导人永生,并通向天堂。此处很明显,“随从主”不是指跟从祂,而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服从祂。
同一福音书:
牧羊人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它们前头走,羊也跟随祂,因为它们认得祂的声音;它们不跟随陌生人,反而是逃避他,因为它们不认得陌生人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4, 5, 27)
此处“随从祂”(或跟随、跟着祂)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服从祂;因为经上说,祂在自己的羊前头走,羊跟随祂,认得并听祂的声音;“认得并听主的声音”表示实行祂的诫命。
福音书:
凡愿意跟从我的,就让他否认自己,并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显然,“跟主走和跟从祂”就是否认自我;否认自我就是被主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就否认自我;当人转身离开邪恶时,他就被主引导;因为这时,他不是从自我,而是从主实行祂的诫命。在其它地方,“随从主”(或跟随、跟着祂)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马太福音19:21, 28; 马可福音2:14, 15; 3:7, 8; 10:21, 28, 29; 路加福音18:22, 28; 约翰福音12:26; 13:36, 37; 21:19–22)。
这一切清楚表明,“跟随主”(或跟从、跟着祂)就是被主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只有那些不被自我引导的人才能被主引导;凡不避开邪恶,因为邪恶反对圣言,从而反对神,因而因为它们是罪,并且来自地狱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凡不如此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原因在于,人里面遗传而来的邪恶构成他的生命,因为这是他的自我;在他自我的邪恶被移除之前,他出于这些邪恶,因而凭他自己做一切事。但当邪恶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当他避开它们,因为它们属地狱时,邪恶就被移除了。那时,主以来自天堂的真理和良善进入并引导他。其主要原因是,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就其死后活着的灵而言,人只是他的爱之情感;而一切邪恶都来自他的爱,因而属于他的爱。由此可知,一个人的爱或情感只有通过属灵地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才能被改造;这就是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属地狱的。由此清楚可知,什么叫“跟随主,无论祂往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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