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461.记事三:
我曾在灵里被带到灵界的南部地区,进入那里的一个乐园;我发现该乐园远超我此前所见的一切园子。这是因为花园表示聪明,所有具有超凡聪明的人都搬到了南方。亚当及其妻子被安置的伊甸园没有其它含义;因此,他们被逐出伊甸园意味着失去了聪明,因而也失去了生命的完整性。我在这个南方乐园漫步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正坐在月桂树下吃无花果。我走到他们跟前,向他们要了一些无花果,他们给了我;看哪,那些无花果在我手里变成了葡萄。当我对此感到惊讶时,站在旁边的一位天使灵说:“无花果在你手里变成了葡萄,是因为无花果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而葡萄表示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仁爱和源于仁爱的信仰之良善;这种变化发生在你身上,是因为你喜欢属灵事物;在我们的世界,一切事物都照着对应关系而发生、出现或存在和变化。”
就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知道人如何能从神那里行善,却又完全貌似凭自己行善。因此,我问那些正在吃无花果的人,他们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他们回答说,他们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神在人里面,并通过人这个工具实现了它,而人却不知道祂的活动。因为如果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在这种状态下行善,他只会行表面的良善,而表面的良善内在是邪恶。他们说:“因为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从他的自我发出的,而这自我生来就是邪恶。来自神的良善和来自人的邪恶怎么能结合在一起,并且如此结合后进入行为呢?此外,在与救赎有关的事上,人的自我总是充满功德的观念,或说不断散发功德感;人的自我越寻求功德,就越从主那里夺走祂自己的功德;这是极度的不公义和不敬。总之,如果神在人身上所行的良善流入人的意愿,并因此流入他的行为,那么这良善定会被完全玷污和亵渎;但神从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人的确可以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神,还可以说它本质上属于神,或神的良善是藉着他来行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明白事实是这样。”
然后我打开心智说:“你们不明白,是因为你们基于表象来思考,基于表象的思考当被确认时,就是谬误。对你们来说,这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因为你们相信,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所行和所说的一切都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而事实上,除了接受流入之物的状态外,它们无一在他自己里面。人本身不是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官。主本身是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11:25; 14:6, 19)
“有两样事物构成生命,即爱和智慧,或也可说,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这两者从神那里流入,并被人接受,就好像它们是人自己的一样;它们因被感觉为人自己的,所以从人发出,就好像它们是他自己的一样。它们被人如此感觉是主的恩赐,以便流入的东西可以影响人,或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从而被接受和保留。但由于一切邪恶同样会流入,不是从神那里流入,而是从地狱那里流入,并被人快乐地接受(因为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器官),所以人从神那里所接受的良善的量不会超过他貌似凭自己所移除的邪恶的量;这是通过悔改,同时通过对主的信仰实现的。
“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或更笼统地说,爱和仁爱之良善,并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是流入的,凡流入的东西在人看来,完全就像是他自己的,因而从他发出,就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一切可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清楚看出来。在这些感觉器官中感觉到的一切都是从外面流入这些器官,并在它们里面被感觉到的。内在感觉器官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是,流入它们的属灵事物不像流入外在感觉器官的属世事物那样明显。总之,人就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器官;因此,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良善。主将停止作恶的能力赐给了每个人,因为主赐给他意愿和理解的能力;凡人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所行的,或也可说,凡他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解力的理性所行的,都成为永久性的。主利用这种能力把人引入与祂自己结合的状态,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改造、重生和拯救他。
“流入人的生命是从主发出的生命,这生命也被称为神的灵,在圣言中被称为圣灵,经上说这生命光照人,使他复活或给他带来生命,甚至在他里面作工或运作。但这生命会照着他的爱所引起,或说他的爱在他里面所创造的心理结构而变化和调整。你们也可能知道,一切爱和仁爱之良善,并一切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都流入人,最初并不在人里面。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得知:人若认为这些事物通过创造被植入人,最终必得出这样的结论:神将祂自己注入人,因此人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神。然而,那些出于信仰如此认为的人都变成了魔鬼,在我们中间闻起来就像尸体。
“此外,人的行为不就是心智在行动吗?因为心智意愿和思考什么,它就通过它的器官,即身体做出来、说出来。因此,当心智被主引导时,行为和言语也被祂引导;当人信靠主时,行为和言语就被主引导。如果不是这样,若可以就请解释一下为什么主在祂圣言中的上千个地方吩咐人要爱邻舍,履行仁爱的善行,像树一样结出果子,遵守诫命,去做这一切好叫他可以得救呢?又为什么祂说,人要照着他的行为,也就是他的作为受审判,行善的上天堂、得生命,作恶的下地狱、得死亡呢?如果从人发出的一切都是追求功德的,因而是邪恶的,那么祂怎么能说这些话呢?因此,要知道,如果心智是仁爱,那么行为也是仁爱;但如果心智是唯信,就是与属灵仁爱分离的信仰,那么行为也是唯信。”
听到这些话,那些坐在月桂树下的人说:“我们理解你说得对,但又不理解。”我回答说:“你们理解我说得对,凭的是普遍感知;每个人在听到任何真理时,都会从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普遍感知。而你们不理解是因为自我感知,人从来自世界的光之流注中获得这种自我感知。在智者里面,这两种感知,即内在和外在的感知,或属灵和属世的感知,合而为一。你们若仰望主,除去邪恶,也可以使它们合而为一。”由于他们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我就从葡萄树上拧下几根枝条递给他们,说:“你们认为这是从我来的,还是从主来的?”他们回答说,这是从主那里通过我来的。看哪,他们手里的枝条结出了葡萄。离别之际,我看到在一棵缠绕着葡萄藤蔓的绿色橄榄树下有一张香柏木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本书。我看了看,这是我写的一本书,书名是《属天的奥秘》。我告诉他们说,这本书充分说明,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是接受生命的器官;生命不能被创造,也不能通过被创造而在人里面,就像光不能在眼睛里面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