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第1部分
1.1爱是人的生命
1.人们知道爱存在,却不知爱为何物。他们从习惯的说法知道爱的存在,如人们会说,他爱我,国王爱他的臣民,臣民也爱他们的国王;丈夫爱他的妻子,母亲爱她的孩子,反之亦然;这人或那人爱他的祖国、同胞、邻舍;同样也这样说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人们会说,某人爱此物,爱彼物。尽管爱这个词常挂在嘴上,但鲜有人懂得爱是什么。因为当有人反思爱时,却无法对它形成任何思想观念。因此,他要么说爱并非某种东西,要么说它纯粹是从视觉、听觉、触觉,或与他人互动而流入,因而影响他的某种事物。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爱其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仅是他整个身体和一切思维的总体生命,还是它们一切细节的生命。如果有人说,若拿走爱的情感,人还能有所思,有所为吗?当爱的情感逐渐冷淡时,思维、言语和行为不也随之冷淡吗?当这情感逐渐升温时,它们不也逐渐强烈吗?聪明人能够明白这些话,但不是因为他们对爱是一个人的生命有任何概念,而是因为从经验观察到事实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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