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2.“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敬拜”表示这种人死后的状态,他们将在天堂之外,不会被准许进入。这从上下文的联系清楚可知。本节论述了那些声称自己处于真理,其实处于虚假,因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圣言中,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来到门口敲门”,但未获准进入;“来到门口敲门”就是 “在脚前敬拜”;经上说“在你脚前”,是因为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最高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因此,站在脚前敬拜是指在天堂之外,并希望准许进入,却不能。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参看《天堂与地狱》,59–67等节);天堂有三层(HH 29–40节);最高层天堂形成头,中间层天堂形成身体,最低层天堂形成脚(HH 65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站在“脚前”。他们无法获准进入,是因为整个天堂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形成,并照着这些情感的一切差别而分成各个社群;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未处于天堂所处的任何情感,因为仁爱或对邻之爱是情感;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天堂没有地方,而是在天堂之外;他们当中诸如一直处于邪恶和虚假的那种人就照着他们的爱或情感而与地狱里的人结合在一起,他们也被扔在那里。
这种命运就等待着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主在许多经文中预言了这一点。因此,在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19–27)
此处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和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磐石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果子”表示仁爱的行为,“磐石或岩石”表示来自仁的信;而“不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沙土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坏果子”表示邪恶的行为,“沙土或沙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要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但答复将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
同样在路加福音:
你们要努力进窄门;因为将来有许多人寻求进入,却是不能。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开始站在外面,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4–27)
此处再次论述了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叩门”,却没有获准进入;“在主面前吃过喝过,在街上被教训过”表示聆听圣言并基于圣言讲道,知道信的事务;但由于这种人未处于仁,所以家主对他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离开我吧。”因为主从爱,而不是从分离之信认识所有人。
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所表相同,论到她们,经上也说:
她们来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在圣言中,“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爱之良善;因此,“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爱的人。左手边的山羊也所表相同,论到他们,经上说:
祂饿了,渴了,他们不给祂吃、喝;祂作外人,他们不收留祂;祂赤身露体,他们不给祂穿;祂病了,在监里,他们不来探望祂。(马太福音25:41–43)
“右手边的绵羊”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后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69节);“绵羊”表示前者(AC 4169, 4809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