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表示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而事实上,他们处于虚假。这从“犹大”和“撒谎”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即内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属于属天教会的教义(对此,参看AE 119节);由此可知,“自称是犹太人”表示自以为处于纯正的教义,因而处于真理本身。“撒谎”表示处于虚假,因为在圣言中,“谎言”表示教义的虚假(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8908, 9248节)。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不知道他们处于虚假,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处于真理;而事实上,持续不断的一连串虚假从错误原则,即唯信得救流出;一个原则会将一切事物都拉到自己这一边,因为它们必与它联系在一起;这是他们对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一无所知的原因。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如此无知,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什么叫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仁;什么叫邻舍,什么叫良善,什么叫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什么叫属灵生命,什么叫属灵情感,什么叫良心,什么叫选择的自由,什么叫重生,什么叫属灵的试探,什么叫洗礼和圣餐、它们为何被吩咐下来,什么叫圣言的灵义,什么叫天堂和地狱,并且两者都来自人类,以及其它许多事。每当思想这些主题时,虚假就从他们的这种无知中流出,因为如前所述,他们不能从任何光照来思考,或对任何属灵事物拥有任何内在视觉。此外,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相关说明,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是信(AC 654, 724, 1162, 1176, 2049, 2116, 2343, 2349, 3849, 3868, 6348, 7039, 7822, 9780, 9783节);这种信在来世会消亡(AC 2228, 5820节);当唯信被视为原则时,真理就被错误原则玷污(AC 2435节);这些人将不允许自己被说服(AC 2385节);唯信的教义摧毁仁爱(AC 6353, 8094节);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的人从内心处于自己邪恶的虚假,尽管他们不知道这一点(AC 790, 7950节);因此,良善不能与他们结合(AC 8981, 8993节);与仁和爱分离的信如同冬天的光,在这光中,地上的万物都枯萎凋零,谷物、果实和花朵没有产出;而出于仁之爱的信如同春夏之光,在这光中,万物都茁壮成长并被产出(AC 2231, 3146, 3412—3413节);当出于天堂的光流入时,冬天的光,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光就变得漆黑;这时,那些处于这种信的人就变得瞎眼和愚蠢(AC 3412—3413节);那些在教义 和生活上将信和仁分离的人处于黑暗,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并处于虚假(AC 9186节);他们将自己扔进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中(AC 3325, 8094节);他们将自己所扔进的错误和虚假(AC 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AC 3773, 4783, 8780节);他们看不见,也不留意主经常所说关于爱和仁,以及行为的果子和善事的一切话(AC 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什么叫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之爱,也不知道什么叫仁爱(AC 2417, 3603, 4126, 9995节);仍有智慧的内心简单的人知道什么叫生活的良善,因而知道什么叫仁爱,但不知道与仁分离的信是什么(AC 4741, 4754节)。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刚才(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吃”表示吸收(89节);他们所要吃的“肉”表示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理(20,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有学问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学问(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来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298, 820节)。“自主的、为奴的”表示那些凭自己知道的人和那些通过其他人知道的人(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处于大大小不同等级中的人(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圣言、因而教义的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来自主的良善。
要知道,若非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能从主拥有任何属灵的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其良善处于这光之热,除非理解或认知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与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得以形成;但不只是通过那些理解或认知上的真理,还通过照之的生活得以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真理的外在形式也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的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那些所提及之人的“肉”在此表示通过各种意义、等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吸收良善。谁看不出此处“肉”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定有灵义,若无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若照着字义,而非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比物质还物质?
下列以西结书中的话与此类似: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种羽族的鸟和田野的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在以色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所以,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显而易见,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约翰福音(6:51-58)所提及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肉”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渴想你。(诗篇63:1)
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诗篇16:9)
你见赤身的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自己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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