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9

209.“因为你有一

209.“因为你有一点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话,没有否认我的名”表示他们在使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生活,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的程度内而从主拥有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这从“有一点能力”、“遵守我的话”和“没有否认我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点能力”是指来自主、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所以经上说,他们“有一点能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遵守我的话”是指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因为遵守真理或诫命意味着不仅认识并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那些如此意愿和实行的人就使他们从圣言所认识并感知到的真理进入他们的生活(参看AE 15节)。“没有否认我的名”是指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135节)。

要知道,有两件主要的事构成教会,即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应用于生活;此外,没有人能处于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另一个;因为进入生活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这一切成就在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身上,因为主从祂的神性人身,而不是从与人身分离的神性,也不是从与神性分离的人身流入所有人,既流入天堂里的人,也流入地上的人。因此,那些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并视父的神性不在人身之内,而是在人身旁边或之上, 从而与它分离的人不从主,因而不从天堂接受任何流注,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2–19, 59–72, 78–86等, 212节)。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也就是承认神性人身的人来说,进入人的生活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当一个人热爱真理时,因而当他意愿并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进入他的生活,因为热爱的人也意愿和实行。总而言之,当一个人出于情感照真理生活时,真理就进入生活。这些真理之所以来自主,是因为主流入一个人的爱,并通过这爱流入真理,从而使这些真理进入他的生活。

现在有必要说一说人从主所拥有的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主;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人若相信反对邪恶和虚假的任何能力来自人的自我,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正是与地狱结合的恶灵引发人里面的邪恶,从而引发虚假。这些灵人数量众多,其中每一个灵人都与许多地狱结合,每个地狱又有许多灵人;除了主以外,没有人能使这些地狱离开人,因为唯独主拥有管理地狱的能力,人凭自己或他的自我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通过爱与主结合,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有两种爱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被称为属天之爱,对邻之爱被称为属灵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大量能力或力量,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一点能力。由于写给该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或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这爱是属灵之爱,所以经上说:“你有一点能力。”

但必须知道的是,天使和世人从主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爱之良善;由于爱之良善不是从自己,而是通过真理行动,所以一切能力都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对那些属灵的人来说,则通过信之真理来自仁之良善。事实上,良善通过真理取得一个品质,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品质,而没有品质,就没有力量,也没有能力。由此清楚可知,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仁通过信拥有一切能力;与信分离之仁和与仁分离之信都没有任何能力。这就是赐给彼得的钥匙所表示的,因为那里的“彼得”在灵义上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出于仁的信;赐给他的“钥匙”表示管理邪恶和虚假的能力或权柄。当彼得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时,这些事就对他说了;这也表示能力被赐给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并从祂处于仁之良善,从而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当彼得承认主时,这些事就对他说了,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回答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血肉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还对你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马太福音16:15–19)

关于彼得和赐给他的钥匙,可参看前文(AE 9节);以及《最后的审判》(57节)一书中的说明,还有《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 539节;《属天的奥秘》,3091, 3387, 3563, 4592, 4933, 6344, 6423, 7518, 7673, 8281, 8304, 9133, 9327, 9410, 10019, 10182节)。


真实的基督教 #505

505.记事三:

505.记事三:
我曾听见类似两块磨石互相摩擦的刺耳声。我靠近那声音,它就停止了。然后,我就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正从圣言搜集唯信称义的证据;一个搜集证据,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来到这道门旁边的一个小房间,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他们说:“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这信本身是称义、复活、得救之信,也是我们基督教界教会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烦请告诉我,此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这行为有哪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就发生在当人因想到被诅咒而悲痛欲绝,并在这种悔罪的状态下思想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倚靠基督的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的那一刻。”
我说:“该行为原来是这样完成的,这就是它实现的那一刻。但是”,我又问,“我该如何理解关于此行为的这些说法,即:这行为里面丝毫没有人这一方的同意,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正如前面说的,对于这行为,人无法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配合,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人想到律法的实施,想到基督已拿走他的谴责,然后满怀信心地倚靠基督功德、使自己的思维靠近父神并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这一切难道不是由人来完成吗?”“是的,”他回答,“但它们不是人主动完成的,而是被动完成的。”
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和祷告?如果拿走人的主动和配合,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因此一切,包括行为本身就都失去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某种纯想象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为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吗?希望你不要追随某些人,相信这样的行为只发生在那些被命定并且对那信注入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的人身上。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以这种方式来决定信是否已经注入他们。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与仁方面,人通过主而凭自己主动作为,若没有人的这种主动性,那么你信的行为,也就是你们称之为基督教界教会主要教义的那信,不过是纯粹由盐构成的罗得之妻的雕像(路加福音17:32),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这雕像就发出盐柱的声响。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信的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当我说这话时,他操起烛台,卯足劲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他扔到了同伴的前额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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