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2

202.启3:7–1

202.启3:7–13.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的,我知道你的作为;看哪,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没有人能关上它;因为你有一点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话,没有否认我的名。看哪,我要使那属撒但会堂的,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敬拜,知道我已经爱你了。因为你遵守我忍耐的话,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将要临到全世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试炼时刻。看哪,我必快来;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仁之信的人(203节);“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的说的”表示那信来自祂(204节);“拿着大卫的钥匙”表示祂通过神性真理拥有能力(205节);“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表示准许所有处于仁之信的人进入天堂,将所有未处于仁之信的人从天堂移除的权柄(206节)。

“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仁爱的生命(207节);“看哪,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没有人能关上它”表示他们将被准许进入天堂,凡具有这种品质的,没有人会被拒绝给予它(208节);“因为你有一点能力,也曾遵守我的话,没有否认我的名”表示他们在使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生活,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的程度内而从主拥有反对邪恶和虚假的能力(209节)。

“看哪,我要使那属撒但会堂的”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210节);“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表示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而事实上,他们处于虚假(211节);“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敬拜”表示这种人死后的状态,他们将在天堂之外,不会被准许进入(212节);“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213节)。

“因为你遵守我忍耐的话”表示他们照主的诫命生活(214节);“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将要临到全世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试炼时刻”表示当察罚临到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时的最后审判的时间,那时他们将得救(215节)。

“看哪,我必快来”表示这是肯定的(216节);“你要持守你所有的”表示在来自仁之信的状态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结束(217节);“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表示免得聪明灭亡(218节)。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示那些坚定不移的人将处于天上的神性真理(219—220节);“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表示他们要永远在它里面(221节);“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222节);“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表示在众天堂里的新教会的教义(223节);“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224节)。

“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225节)。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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