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

20.“写信给七个教

20.“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从“七”和“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所有人。因为在圣言中,“七”表示开始和结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时间和一个完全状态,“一七或一周”也是如此(《属天的奥秘》,728, 6508, 9228节)。“七”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所有,因为所有构成完全;事实上,就那些构成一个社群,在此构成教会的人来说,完全表示所有人;因此,当圣言论述巨大时,“七”表示完全;但当圣言论述众多时,“七”表示所有。在圣言中,“三”也表示完全和所有(这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但圣言在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会用到“七”,在其它情况下都用“三”(《属天的奥秘》,10127节);故此处用到“七”,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教会”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些真理构成与每个人同在的教会;事实上,那些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尽管生在教会之内,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这就是为何主的教会由所有系教会,也就是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构成,无论他们在哪里。教会和天堂一样在人之内,而不是在人之外;因此,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是一个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4节;《天堂与地狱》,53–54, 57节)。之所以也说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是因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也就是说,人所信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信的一切都来自仁(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39节;以及《天堂与地狱》,364, 424, 482, 526节)。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当读到这些事物时,只以为“七个教会”是指后来提到名字的七个教会(启1:11);但所指的不是教会,而是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

属天的奥秘 #3400

3400.“罪过”表

3400.“罪过”表示反对良善和真理的罪和过犯的责任或归责,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并描述罪过(guilt,经上或译为有罪、定罪等)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却愿意将祂压伤,使祂软弱;若你使祂的灵魂充满罪过,祂必看见祂的种,并且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
这论及主。“使祂的灵魂充满罪过”表示罪被归咎于祂,因而表示那些恨祂的人加在祂身上的责任;并不是说祂自己承担什么罪,以便除去它。以西结书:
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又被自己所造的偶像玷污。(以西结书22:4)
“流了人的血”表示向良善施暴(374, 376, 1005节),这导致罪过。诗篇:
恨恶义人的,必招罪过;耶和华救赎祂仆人的灵魂,凡投靠祂的,必不招罪过。(诗篇34:21-22)
因此,“罪过”表示存留的一切罪。通过良善将罪与主分离就是“救赎”,这也由当百姓献罪愆祭时,祭司所做的赎罪祭来代表,如我们在利未记(5:1-19; 6:1-7; 7:1-10; 19:20, 21, 22)和民数记(5:1-8)中所读到的;那里还列举了罪过的种类,即这些:听见诅咒的声音,却不说出来;摸了不洁的物;发誓要行恶;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行了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拒绝归还邻舍交付他的物;找到遗失的物却否认,说谎起誓;婢女许配了一个男人、还没有被赎、得释放,就与她同寝;犯了人所常犯的一切罪,以致干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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