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

20.“写信给七个教

20.“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从“七”和“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所有人。因为在圣言中,“七”表示开始和结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时间和一个完全状态,“一七或一周”也是如此(《属天的奥秘》,728, 6508, 9228节)。“七”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所有,因为所有构成完全;事实上,就那些构成一个社群,在此构成教会的人来说,完全表示所有人;因此,当圣言论述巨大时,“七”表示完全;但当圣言论述众多时,“七”表示所有。在圣言中,“三”也表示完全和所有(这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但圣言在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会用到“七”,在其它情况下都用“三”(《属天的奥秘》,10127节);故此处用到“七”,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教会”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些真理构成与每个人同在的教会;事实上,那些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尽管生在教会之内,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这就是为何主的教会由所有系教会,也就是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构成,无论他们在哪里。教会和天堂一样在人之内,而不是在人之外;因此,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是一个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4节;《天堂与地狱》,53–54, 57节)。之所以也说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是因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也就是说,人所信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信的一切都来自仁(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39节;以及《天堂与地狱》,364, 424, 482, 526节)。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当读到这些事物时,只以为“七个教会”是指后来提到名字的七个教会(启1:11);但所指的不是教会,而是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

属天的奥秘 #3381

3381.“都因亚伯

3381.“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嗓音”表示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通过试探实现的合一。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听从我的嗓音”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也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2833, 2836, 3251节);“听从我的嗓音”当论及主时,是指通过试探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合一,因为在圣言中,顺服被归于主与试探有关。此处提到亚伯拉罕听从是指22章关于亚伯拉罕所说的话,即:当神试验他时,对他说,带着你的儿子,把他献为燔祭(创世记22:1-2)。当亚伯拉罕听从祂的嗓音时,经上说: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必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种繁多,如同天上的星。(创世记22:12, 16-17)
“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留下不给我”(这就是“听从祂的嗓音”)表示人身或人性与神性通过最后的试探所实现的合一(参看2827, 2844节)。主在客西马尼园所说的话也证明,这就是“听从耶和华或父的嗓音”的意思:
我父啊,倘若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然而,不要照我所愿的,只要照你所愿的。第二次又祷告说,我父啊,这杯若不能离开我,非要我喝不可,就愿你的旨意成就。(马太福音26:39, 42;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2:42)
但由于耶和华或父在祂里面,或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所以“听从耶和华的嗓音”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这也可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绵羊放弃生命。因此,父爱我,因我放弃生命,好再把它取回来。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去生命,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有权柄放弃它,也有权柄把它取回来;这个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5, 17-18)
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将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参看1663, 1668, 1690, 1691e, 1725, 1729, 1733, 1737, 1787, 1789, 1812, 1820, 2776, 3318e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