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0

20.“写信给七个教

20.“写信给七个教会”表示给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从“七”和“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所有人。因为在圣言中,“七”表示开始和结束,因而表示一个完整时间和一个完全状态,“一七或一周”也是如此(《属天的奥秘》,728, 6508, 9228节)。“七”因表示完全,故也表示所有,因为所有构成完全;事实上,就那些构成一个社群,在此构成教会的人来说,完全表示所有人;因此,当圣言论述巨大时,“七”表示完全;但当圣言论述众多时,“七”表示所有。在圣言中,“三”也表示完全和所有(这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88, 4495, 7715节);但圣言在论述神圣之物的地方会用到“七”,在其它情况下都用“三”(《属天的奥秘》,10127节);故此处用到“七”,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教会的神圣事物。“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教会”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些真理构成与每个人同在的教会;事实上,那些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尽管生在教会之内,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这就是为何主的教会由所有系教会,也就是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构成,无论他们在哪里。教会和天堂一样在人之内,而不是在人之外;因此,一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就是一个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4节;《天堂与地狱》,53–54, 57节)。之所以也说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是因为这是一回事;事实上,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仁;也就是说,人所信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信的一切都来自仁(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最后的审判》,33–39节;以及《天堂与地狱》,364, 424, 482, 526节)。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当读到这些事物时,只以为“七个教会”是指后来提到名字的七个教会(启1:11);但所指的不是教会,而是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因为这就是圣言的灵义。

属天的奥秘 #2425

2425.“我不能逃

2425.“我不能逃到山上去”表示对他能拥有仁之良善,也就是出于那良善思考和行事的怀疑。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和仁(参看795, 1430节)。
至于这种怀疑,情况是这样: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对良善的情感就在他们对真理的情感里面。但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如此模糊、微弱,以至于他们感知不到它,因此不知道对良善的情感是什么、真正的仁爱是什么。他们的确以为自己知道,但却是从真理,因而从记忆知识,而不是从良善本身知道的。尽管如此,只要明白这是真理,他们仍实行仁之良善,不是为了由此获得什么回报,而是出于顺服。他们允许主通过在他们看来是真理的真理把他们从对良善的模糊或黑暗中领出来。例如,他们不知道邻舍是什么,于是就向他们以之为邻舍的每个人行善,尤其向穷人行善,因为这些人由于缺乏世俗的财富而自称穷人;向孤儿寡妇行善,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向外人行善,因为他们的确是外人;对其他人也是如此。只要不知道穷人、孤儿、寡妇、外人和其他人分别表示什么,他们就会这样做。然而,如前所述,他们对良善的模糊情感就潜藏在他们对表面真理的情感里面,而主便通过对良善的这种情感引导他们去做这些事。因此,他们同时拥有良善在自己内层里面;天使便在这良善里面与他们同在,并在那里以触动这些人内心的真理的表象为乐。
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会以区别对待的方式去做这一切事。他们住在光中,而真理之光只来自良善,没有其它源头,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这些人不会仅仅因为他们被称为穷人、孤儿、寡妇和外人就向他们行善,因为他们知道,善人,无论穷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是邻舍。由于善人会向其他人行善,所以这些人越向善人行善,就越通过他们而向其他人行善。他们还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种类的良善,从而区分不同种类的善人。他们称集体利益本身为他们更高等的邻舍,因为它关注更多人的利益。他们承认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是还要更高等的邻舍,要向它行仁爱;而主在天上的国本身甚至比这更高等。但那些把主摆在所有只崇敬主、爱祂胜过一切的人之上的人会从主获得各等邻舍,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唯有主是邻舍。一切良善都是邻舍,只要这良善来自主。
然而,那些朝相反方向去看的人则从自己获得各等邻舍,只承认那些偏袒他们并为他们服务的人为邻舍。他们称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为他们的弟兄和朋友,所以他们的区分取决于这个人与他们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一切表明邻舍是什么,即:每个人都照着支配他的爱而成为邻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就是真正的邻舍,只是具有各种各样的区别。因此,他们每个人里面的良善本身才是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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