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6.“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所拥有的属灵生活。这从“行”、“白衣”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是指生活(参看AE 97节);“穿白衣”是指处于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白色和明亮论及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故这句话,即“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表示属灵生活,因为属灵生活就是真理的生活,也就是遵行真理,或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的生活;“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是指因为他们从主拥有属灵生活。任何人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接受,就在何等程度上配得;但他在何等程度上从自我,也就是他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接受,就在何等程度上是不配得的。只有应用于生活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构成与人同在的属灵生活;当人视它们为自己生活的法则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因为那时他在一切事上都仰望主,主便与他同在,赋予他聪明和智慧,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和快乐。事实上,主与人一起在祂的真理里面,因为一切真理都从主发出,从主发出之物都是祂的,甚至就是祂自己;因此,主说:
我就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9, 14)
主被称为“圣言”,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祂还被称为“光”,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祂也被称为“生命”,是因为活着的一切都从那生命活着;这生命也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源头,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聪明和智慧。人若以为生命来自任何其它源头,而不是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在那里显为光),就大错特错了。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生命就是人的光”。
在圣言中,白色论及真理,是因为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白色和明亮来自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当主在彼得、雅各、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祂的脸如日头,衣裳如光(马太福音17:2);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衣裳)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主坟墓旁的天使有洁白如雪的衣服(马太福音28:3) ;(衣服)放光(路加福音24:4);从殿中出来的七位天使向约翰显现,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启示录15:6);那些站在羔羊宝座面前的人穿着白袍(启示录6:11; 7:9, 13, 14; 19:8);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众军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4)。这也是为何亚伦的衣服是细麻的,他进幔子内施恩座前时,要穿上它们(利未记16:1-5, 32)。“细麻”也因其洁白而表示真理(《属天的奥秘》,7601, 9959节)。由于白色表示真理,而真理揭露人里面的邪恶和虚假,从而洁净他,所以诗篇上说:
看哪,你喜爱肾里的真理,你在隐密处使我认识智慧。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6, 7)
由于拿细耳人代表终端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字义的圣言方面的主,这圣言在犹太人中间被歪曲和败坏了,所以论到他们,耶利米哀歌上说: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他们的抛光是蓝宝石。但他们的面貌是黑的,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 8)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6437节);“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AC 6437, 9407节)。属于拿细耳人的身份,并被称为“拿细耳人头顶”的“头发”是指终端的神性真理(AC 3301, 5247, 10044节);终端的神性真理拥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中(AC 3301节)。
由此清楚可知,“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骨头的抛光是蓝宝石;但他们的面貌是黑的,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什么,因为白色和明亮表示在其光中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骨头因是人的终端,支撑他的整个身体,故对应于天堂的终端。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因此,“骨头”表示灵界的终端,也就是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终端(《属天的奥秘》,5560–5564, 8005节);“蓝宝石”表示因真理而透明之物(AC 9407节);“在街上无人认识”表示神性真理不再被看见,因为“街”表示教义的真理所在的地方(AC 2336节)。
486.预定论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是从这一信念中生出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为力,缺乏自由或没有选择权。它是从这个教义和以下信念中生出的:人在归依中可以说是一个死物,就像一根木头,因而不会有意识地知道,他这根木头是否被恩典复活了。因为有人说,拣选出于神的纯粹恩典,不包括人类的任何行为,无论这行为是从属世能力或自然能力发出的,还是从理性能力发出的;拣选何地何时发生,只在于神的意愿,因而完全按着祂的美意。此外,随信仰而来、作为其证据的作为或行为,对一个反思的心智来说,类似肉体的作为或行为;产生或运作它们的灵,没有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仰本身一样,从恩典或美意中出来,或说成为恩典或美意的事。
由此清楚可知,当今教会关于预定论的教义是从这种信念中发出的,就像嫩芽从它的种子中发出一样;我可以说,预定论作为一个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从该信念中流出。这一结果首先出现在预定论者当中,然后被戈特沙尔克接受,后来被加尔文及其信徒接受,最后由多特议会牢固确立,又从那里作为宗教的守护神,或更确切地说,作为刻在雅典娜之盾上的蛇发女怪或美杜莎的头颅,被堕落前预定论者和堕落后预定论者带进教会。
但关于神,还能设计出比“人类中的一些人注定受诅咒”更有害的教义,或想象出比这更残忍的观念吗?或说我们怎么能把比相信神注定人类的一些成员下地狱还大的伤害或残忍归给神呢?因为认为主作为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希望许多人为地狱而生,或无数人生来就是受诅咒的,也就是说,生来就是魔鬼和撒但,而祂出于自己的无限神性智慧过去没有,现在仍没有规定,那些生活良好,并承认神的人不应被丢进永火和折磨里,这难道不是一种残酷的信仰吗?然而,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救主,唯独祂引导所有人,不想让任何人死亡。因此,还能相信或想象出比“在祂的指导和看顾之下的民族和人民因预定而作为猎物被交给魔鬼,以满足他的贪婪”更可怕、更残暴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而新教会的信仰憎之如怪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